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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时钟 | 剩余产权的起源

(2016-04-15 14: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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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政治时钟 <wbr>| <wbr>剩余产权的起源         剩余产权,是本书研究中国政治制度史总结出的一个概念,用以描述历史上中国土地制度和实际运作绩效的刚性差异,通俗地说就是“口惠实不至”的地方。它实际上是一个致命的政治沼泽地,滋生了中国独有的政治周边生态现象——譬如江湖文化颠覆朝廷、土地兼并泛滥和门阀大族兴起等等。假如秦汉以降国家的土地制度的执行系统中不曾存在剩余产权这样一块政治沼泽地,那么跑马圈地、私吞公有资产、私占山林、黑社会、土匪、秘密会党、拜码头和家族垄断国家经济命脉等等现象,就不会如此积重难返。

        所谓剩余产权,就是在法理上由国家明令保护、但是实际上没有完全保护起来的那一部分剩余的公共或私人财产权利;在古代主要是土地产权,今日则可是任何资产权利,譬如房产、机器、股权、矿产、专营权等等。用数学表示,剩余产权等于国家明文保护的法定产权,减去实际保护产权值的差额:

        剩余产权=法定产权-实际产权

        这个差额就是所谓“剩余”,就是国家权力执行不足而留下的漏洞,因而是一个风险敞口,随后不可避免地被强人觊觎,而巧取豪夺。

        为理解剩余产权概念,不妨分析一个真实例子。

        作者的家乡是一个滨海小镇,近30年在海岸线上营造大片地产项目,其中约一半无土地房产证,价格比合法房地产略低。房地产可以被当作蔬菜水果一样交易,而不是使用国家土地许可证书交易。

        小镇的海岸线蜿蜒逶迤,随着经年累月的泥沙淤积,渐渐生出大片滩涂。“文革”后期,有人在滩涂上围海晒盐;改革开放后,场主索性在盐场旧址上生产建筑石材。占地经营的好处是,厂房不须缴纳地租,因为它原本不是“地”,而是“海”,不知道归谁所有。“地”归土地局管,“海”归海洋局管,但海洋属国有,不存在相应“征用”、“出让”程序,这就有了可乘之机。放任发展的结果,最终就是有人围海造地,营造住宅向居民推销。从经济学角度说,性质就从“自用”变成“交易”。起初,购房者对住宅的产权不放心,害怕被政府没收,但抵挡不住“白菜价”的诱惑,便蜂拥而入直至哄抢,最后这种无产权房价升至超过合法房地产价一半。

        从消费角度看,这些“无证房地产”产权有问题,一旦出现纠纷很难调解。但作为冲抵,它的价格充满诱惑,价格低廉自不必说,而且不需要缴税办证,进出彻底自由,一手交钱一手交房,与菜市场交易一样方便。当地人形成这种法外交易的习俗,与当地自然经济盛行、地处边远,以及未经20世纪50年代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彻底改造有关。解放前,房屋交易就大多不经官府,仅双方易手房契,这个习俗在解放后愈盛,盖因解放后禁止房产交易,房产交易转为地下,更加依赖习俗……今后多次易手后,如买主不放心,可请求原始房主,即实际持证人协助去政府部门办理证照。按地方习俗,原始持证人不会跑单,否则会被熟人社会的唾沫淹死。万一有人欺行霸市怎么办?小镇是熟人社会,各家各户都是亲戚朋友,一旦有争议,统统请中人调停;若遇上浑不吝、蛮不讲理的,人们也只好忍气吞声了,也有的结下梁子伺机报复,不过极少发生。

        这个事件循环产生一个点金术,“无证”开发商空手套白狼,将滩涂变成了房地产,然后易手消费者,赚得亿万家财。在赚钱效应下,其他地方强人竞相效尤,蜂拥而上,霎时间逶迤的海岸线被戳得满目疮痍;放眼望去,遍地填海工程,石头围堰中充塞建筑及生活垃圾,蚊蝇蟑鼠滋扰而臭气熏天。

        无证开发商如何盈利呢?

        首先土地取自海洋,海洋的产权属于国家。但国家拥有那么大面积的海洋,只能关注有战略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海域,譬如航线、海上油田和国际领海边界……缺乏经济价值的内海滩涂起初不在国家视线之内,改革开放初期,它对于国家的机会成本近于零;但是,这些边角滩涂对于地方豪强的经济价值接近无穷大。换言之,国家机器和江湖势力在此的生利模式不同,关注的重点不一样。经过一番腾挪转换,相对于国家机会成本为零的滩涂,悄然变成了地方豪强囊中家财。这些被无证开发的土地,就是典型的剩余产权,即国家明令属于国家自己、但不能精确保护的国有资产。被地方豪强圈占、固基后,变成法律上的“无主土地”,同时是当地习俗视野中的“私有土地”,它们依托民间习俗被自由地、频繁地交易着……待到国家发现之时,无证土地早已经易手无以数计的无辜消费者,法不责众之余只能大赦天下,使其合法化。经过象征性缴纳少量土地差价和产权登记费后,“黑”产权洗成白的,无证业主获得合法产权,而开发商逃之夭夭,事不关己。

        长链治理模式下,剩余产权必定产生。

        在上述简化模型中,十八级官僚制度执行的总有效率仅为40%,反之无效率则达到60%,据此可量化剩余产权的起源。假设国家的产权制度自上而下颁布,在理论上经过层层转达,达到基层土地管理层面时,被有效执行的程度仅仅不足四成,剩下来六成没有形成有效产权,没有被国家充分地保护,最终生成一个土地权利的敞口,不断地被强人鱼肉。

        总而言之,在一个广袤的疆域实行中央集权制度,不可避免就要使用长链治理的复式代理模式,最终必然生成国家经济制度内部的剩余产权问题。这在逻辑上根本无法回避,问题只是怎样去事后监察和弥补漏洞。国家治理好坏,监察至关重要。

本文摘自《中国政治时钟:三千年来国家治理的周期运动》,当代中国出版社,2016年1月

政治时钟 <wbr>| <wbr>剩余产权的起源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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