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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读《律师的天职——信仰与法律工作》有感
一个人能不能在从事法律工作的同时,坚守他信仰的价值观呢?
尽管这一问题初看起来是一个典型的西式问题,在中国语境中似乎并不凸显,但作者视野宏大的分析,显然对于任何国家的法律工作者,都能够在心灵意义上,寻求一种真正的依托和归属感。在分析基督徒如何消解律师执业行为和基督徒信仰之间的张力过程中,本书不经意地为信仰和法律、个人价值观与法律工作之间的关系,这一长期困扰法律人精神的问题,寻找到了一个出口。
细细品味,几番意义,萦绕于心,久久不散。
一、职业还是天职?
法律工作被视为一种职业,需要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在西方历史上,这种认知自古而来,一直延续至今。尽管外部世界出现越来越多的质疑批判,但在法律共同体内部,仍有不少人支持律师就是“职业枪手”的伦理观,在公众和专业共同体之间,架起一道无法穿越的藩篱。这种藩篱不仅造成了大众对法律人的偏见,更是在法律人内部,造成了克罗曼教授所称的“心灵危机”——“迷失的律师”,成了失去内心归属的法律人的群像代表。
本书作者约瑟夫·阿莱格雷迪的看法显然另开新径。他既没有强调法律的专业性,也没有强调法律的公共性。他绕过了法律职业伦理缺失的律师群像,从宗教的圣职概念出发,将法律工作提高到天职的层面。在他所定义的“更新者模式”中,以法律工作为天职的法律人,响应着上帝的呼召,从事着法律工作。由此而行,法律人从一个金钱的拜物者,经受内心的呼召,变成了立志给破碎的世界带去正义的人,变成了为弱者和容易受伤者伸张权利的人,变成破裂关系的修复者,变成了众生平等的促进者。而与之相应,法学院的学习,就成了响应内在呼召,将其外化为现实的地方。
经由这种认知的法律人,在从业过程中,对一己之私会形成制约,不耽于技能,不物化客户,从而将法律人高高在上、只为利益的形象,推进为一种温和对待客户的友人形象。响应内心呼召的法律人,也同样会将道德世界不断扩展,为公共利益尽职尽责,并在这种过程中,寻找到工作和存在的意义感和成就感。
二、法律人的“约”与“先知”
任何时候,讨论法律职业,最基本的问题就是律师和客户的关系。约瑟夫的讨论也同样如此。只不过,经由他的讨论,律师和客户之间的关系,从旧有的合同关系,变成了具有宗教与心灵意义的“约”。法律人的角色,也因而变成了“先知”职责。
传统模式下,律师和客户的关系,因为合同关系而存在,形式主要为律师主导型。律师凭借其知识技能的优越性,在这种服务关系中,常常不自觉地以精英自居,谋取主控地位,然后借高额执业报酬强化这种认知。由此所导致的结果常常是,客户和律师之间的互不信任,以及律师对自己工作成就和意义感的失落。
在约瑟夫的解释中,一种信仰层面的“约”,被引入到律师和客户的关系之中。律师和客户之间的关系,由此升华而成充满移情与关爱的新型关系。由此,律师与客户形成一种更新模式的道德共同体,二者互动,不断赋予这种“约”以悔改和恩惠,并通过这种方式,将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从一锤子买卖,变成具有恒久性的“约”的关系,从而开启律师和当事人结合的新路径。
随之而来的,律师的职责也由为客户尽技巧展示之责,变成了另外一种充满公益色彩的先知之责。律师的服务不再仅仅是服务于具体客户之所需,而是要服务于一个更宏大层面上的社会正义。因履行先知之责,他内心积极,为穷人提供法律服务,他满怀热忱,为公益提供法律援助。对于因约而承担先知之责的法律人而言,维护正义,为公益服务,绝不是赚钱之外的一个生活点缀,而是他内心的信仰,是上帝期盼,甚或要求他去做的。
三、法律人的角色转变
将信仰理念引入法律工作,对于法律人而言,一个重要的影响就在于,他们的角色由此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将不仅仅存在于他们自身的认知之中,并且逐渐会扩展及公众的认知之中。那就是,他们将从职业枪手,变成医治者、修复者,变成社会伦理的守护者。
以往的形象中,律师常常是冷冰冰的职业枪手:道德中立,眼中只有付钱了的客户,为了完成客户的要求,为了胜诉,他千方百计,利用法律漏洞,不择手段,不考虑对他人、自己,乃至整个国家和社会会造成多大的伤害和代价。为此,律师以一种例外的道德标准自欺,认为不撒谎、不偷盗、不欺诈、不伤害他人等价值标准不适用于自己!由此,法律人的生命常常分裂为工作和生活两个截然相悖的世界,并在与客户、家人、朋友的关系破裂中,走向自我毁灭。
法律人的心灵危机,经由信仰的悔改转化,通过内心呼召得以渡过。他们的社会角色,也应内心呼召,外化为一种新的形象。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职业枪手角色,经由内心信仰的呼召,借由“约”和“先知”职责的履行,变成了医治者、修复者。律师不再是一个麻烦制造者,相反,他成了一个社会伤口的修复者,成了一个通过其温暖有爱的法律工作使人和睦的引导者。为此,他为社会正义承担责任,为罪人辩护和拒绝伪证,不过是他对社会,尤其是真相,承担责任的两种表现形式。
由此,律师不再是一个诉讼挑起者,他因爱好人世和平而慎诉,并由此产生出修复关系的诉讼替代机制。法律人在新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中,更慎重地避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决裂,成为社会关系的修复者,成为社会伦理的维护者,他们以温和的方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利,同等重视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在改变自身形象的过程中,也因此赢得自身的内心救赎。
或许,约瑟夫最后的两个故事,伊凡·伊里奇和托马斯·莫尔的毁灭和升华,所告诉我们的,正是对信仰和法律工作,截然相反的态度,所走向的不同心灵归宿。让天职觉醒,法律人所救赎的,不仅是自己,还有整个社会的正义!(作者: 范再峰 杜春鹏)
《律师的天职——信仰与法律工作》当代中国出版社2014年9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