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护犊抱摔男童:巨婴之祸猛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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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广阳公安
7月6日通报,2018年7月4日,第七大街一高幼儿园放学后,儿童王某某(6岁)与杨某某(3岁)等在园内玩耍。杨某某父亲杨某(男,36岁,甘肃庆阳人)见到儿子在与王某某的追逐打闹中倒地,遂掐住儿童王某某脖子将其拎起后重摔在地,致使该男童背部外伤,胸椎压缩性骨折。广阳公安分局民警于7月5日对犯罪嫌疑人杨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受伤儿童王某某当日即送往医院救治,目前无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2018年07月06日澎湃新闻)
看到这样的新闻,相信很多人都会质问行凶男子:“你的孩子是孩子,别人的孩子就不是孩子吗”,还会有人用“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道理来教育他。然而对于该男子这样的中国式巨婴来说,一切都没用。
中国式巨婴虽然具有成人的体格,但心理却滞留在婴儿水平。否则该男子也不会像个孩子那样,投入到幼儿打闹的“战斗”中去。
“极度自私,没有道德约束、没有法律概念”是中国式巨婴的显著特征。该男子但凡有一点道德约束,也不会去跟一个6岁的孩子较劲;该男子但凡有一点法律概念,也会考虑到抱摔孩子的严重后果。而实际上他根本就做不到平等待人,甚至内心里原本就不把别人当人看。这正是他对别人的孩子下手狠毒的主要原因。
巨婴之祸猛于虎。由于巨婴拥有成人的力量,而缺乏成人的心理,其危害就如同孩子手里拿把枪,随时都可能严重伤害到周围的人,不论大小。如在本次事件中,若该男子没有足够的力量,孩子也不会被摔得如此之重。
巨婴之祸还在于他们缺少责任和担当,无论是作为父母,还是作为子女都不合格,特别是对孩子的成长会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更何况巨婴遇事不懂克制,一旦惹祸就不小,一不留神自己“进去了”,就把一切都甩给了家里的妻儿老小,影响社会的稳定。
受伤男童的母亲称:“我不要任何赔偿,我就希望那个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笔者也认为,对于溺爱家庭“培养”出来的奇葩巨婴,就需要法律给他好好补上一堂成人课。但愿在高墙之内,他能在警察叔叔的帮助下,完成巨婴到成人的“脱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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