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在押犯狱中猎艳案调查结果公布,讷河监狱监狱长、政委及纪委书记在内的14人被处理。调查称包括案犯与监狱民警在内的多人口供都不承认发生性关系一事,而事发监控视频因事件久远无法还原,案犯王东与探望女子发生性关系一事证据不足。(2015年01月27日
央视)
据媒体报道,作为黑龙江省省直监狱系统第一所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讷河监狱除了犯人在监狱内使用手机、赌博、喝酒、开火做饭、乃至脱逃、自杀外,犯人因无钱上交被狱警打伤眼睛、两狱警将犯人活活打死、犯人为打野鸭的狱警下水捞枪被淹死、狱警持枪杀死6位附近居民、狱警在监狱内挟持人质……这样的恶性事件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在讷河监狱接连发生。按说,如此臭名昭著的监狱,发生“在押犯狱中猎艳”的奇闻一点都不意外。然而,“案犯王东与探望女子发生性关系一事证据不足”的调查结果,却着实令人吓了一跳。那么,在押犯猎艳警嫂为啥“证据不足”呢?
调查称“包括案犯与监狱民警在内的多人口供都不承认发生性关系一事,而事发监控视频因事件久远无法还原”,于是乎便“证据不足”。如此专业的调查组拿“口供”说事儿,真是让人为之汗颜。“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无论相关人员的“口供”如何,都不能成为神马“证据”,更谈不上神马“证据不足”。更何况,无论是王东还是涉事狱警,都是利害直接关系人,他们的“口供”能信吗?
“案犯王东是否与探望女子发生性关系”,要靠事实说话,没有事实一切都是浮云。其实,要弄清这件事并没有想象得那么难。
媒体的报道为查清此事提供了很多线索。如报案的是“受害者的警察丈夫,因不堪其骚扰威胁,于2014年11月向讷河监狱及检察系统举报,此案因此而案发。”又如,“一位接近王东的人士告诉记者,王东与李丽在微信上认识,在多次聊天后确立了情人关系。李丽曾多次前往监狱会见王东,并以夫妻名义一起吃饭。李丽还曾在与王东会见时,在监狱内与其发生性关系。”再如,“讷河监狱一位要求匿名的工作人员称,案发后,王东所在的五监区监区长、副监区长和几位民警还向李丽进行了赔偿,总金额接近30万元。”笔者不知道调查组是否与警嫂和她丈夫以及记者核实了有关内容,但充分了解情况,无疑会对揭开谜底有很大帮助。
专案组称王东与探望女子共会面4次。即便是监狱监控视频的“关键部分”“丢了”,探望女子何时来,何时走还是应该清楚的。如果二人发生关系,中间至少也需要10——20分钟的空档。即便是狱方以“时间长全都找不到”为由,也可以向监控管理者查实情况。真相只有一个。纸里包不住火。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任何一句谎言都需要十句谎言来圆谎,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时候。
在官方发布调查报告后,澎湃新闻称其掌握的通话信息(这才叫证据——博主注)显示,二人均承认第一次会见时便发生了性关系,且狱警也看见了。二人还称,当时李丽坐在王东身上,狱警还曾要求他俩分开。这真是个莫大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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