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强迫初中女生卖淫之四大恶人

(2014-12-04 19:13:38)
标签:

女生

强迫

卖淫

时评

分类: 时评

3日,云县当地一位知情者告诉澎湃新闻,云县一中学的初二初三女生,被人诱骗,强迫卖淫,被迫学生还被当做礼物送往外县给领导使用。目前,警方了解到有3名女学生被性侵,已抓获涉案的社会人员两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澎湃新闻2014-12-04)

 

诱骗初二初三女生,不服从安排就殴打。然后领到KTV或者酒店吃饭、唱歌,“在酒里下迷药,下迷药进行迷奸。”听到知情人的描述,笔者相信网友们都会像笔者一样切齿。对那些向初中女生下毒手的人形禽兽,我们恨不得食其肉、啖其血、寝其皮,而后快之。那么,强迫初中女生卖淫的又是哪些猪狗不如的恶人呢?

 

四大恶人之四——大姐大。

 

许姓“大姐大”之恶可谓让人咬牙。每次都是她到学校诱骗女初中生,然后带到KTV或酒店去。据知情女学生介绍,“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传言许某势力很大,所以当许某出现时,她们都不敢违抗。”因为“她(许某)在我们云县就是大姐大,我们怎么敢不听她的话。”虽然许某可恶至极,但其在整个事件中充其量就是个“马仔”的小角色。如此鹰爪走卒,在 “四大恶人”中也只能排在最后。

 

四大恶人之三——黑老大。

 

诱骗女初中生,到KTV或酒店去唱歌陪酒,“给那些男的侵害,然后给这些初中生50块100块钱”封口。许某的背后没有一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根本无法完成的。虽然在新闻中并没有出现“黑老大”的身影,但我们可以看到他的魔掌或隐或现。相比较“大姐大”,“黑老大”之恶更令人发指。因此将其排在“大姐大”之前,也是因为他罪孽深重。

 

四大恶人之二——保护伞。

 

    据事发KTV里一名员工向环球网记者透露,确实看到过许某带着学生到KTV。 KTV员工:“这些小姑娘全部都是许某强行拖出来,这个时间太长了,已经好几年了,她爱去拉学生出来,这些出出进进大家都看到了,你问谁都问得到。” 黑社会干坏事不会1次2次,不经常干坏事也就不叫黑社会了。从KTV员工的介绍中,我们可以得知许某干这样的“坏事”“已经好几年了”。那么,这“出出进进大家都看到了,你问谁都问得到”的事儿,就唯独当地警方不知道吗?无数事实告诉我们,没有“保护伞”,黑社会根本就没法活。无论是黑金帝国刘汉事件,还是青岛“小姐”事件,都是最好的注脚。谈到可恶,这“保护伞”当真是比黑社会可恶100倍。

 

    四大恶人之首——消费者。

 

    由于女学生的年龄和身份,要“消费”她们,当然价格不菲。据一位自称学生家长的知情人表示,“他们带到的都是同一个酒店,叫温州假日酒店,因为有一些老板在那里住着。价格社会上传出来,8000到2万块。”那些“消费者”不仅心里变态,而且非富即贵。这些人表面上衣冠楚楚,内心却是肮脏无比,实属最恶之人。有知情者告诉媒体,学生还被当做礼物送往外县给领导使用。如是,这领导自是恶人之首!

 

    有道是,除恶务尽。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但愿,当地政府能尽快查明真相,让所有恶人受到法律的严惩。

 

强迫初中女生卖淫之四大恶人
(临沧云县民族中学门口,放学后的买零食的学生)


强迫初中女生卖淫之四大恶人

(疑似卖淫场所)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