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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猴艺人咋被当猴耍

(2014-09-30 08:16:27)
标签:

耍猴艺人

犯罪

司法乱作为

分类: 时评

    昨日下午,猴戏艺人的代理律师宋杨告诉记者,今年7月9日,鲍凤山等4人到牡丹江市街头表演猴戏,随后被该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带走。(9月29日《大河报》)  

 

    有驯养繁育证,没办运输证,带着猴子去外地表演就犯了“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4名河南新野猴戏艺人黑龙江卖艺被判刑,罪名为“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尔后又因“罪情较轻”,被当地警方主动取保候审。这是专业耍猴两千年来第一次因为“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成为被告。

 

    对于此次耍猴艺人被拘,网友表现出少有的理智,并没有对警方一边倒的指责。有网友认为警方正常执法有理有据。按照法律规定,这4名艺人确实没有办理运输证,不能因为猴戏是“非遗”就特殊对待。而且所谓的被判刑也只是因为没有运输证,并非针对耍猴这一民间艺术,只要手续齐全,猴戏依然可以好好发展。

 

   也有网友认为,耍猴人因没办运输证就被判刑,有些过火了。猴子也不是珍贵野生动物,运输的数量也不多,也没有虐待猴子,猴子只是艺人赚钱的工具,带个猴子卖艺就判刑,有些让人接受不了,法律到了酷刑的地步,就不是法律了,是暴政。其实完全可以通过教育,补办相关手续,最多给予行政处分,凸显法律的温情。

 

    笔者认为,依法办事当然没有问题。问题是,牡丹江警方真的依法办事了吗?国内诸多知名法律专家在内的不少人士认为,有驯养繁育证而无运输证,4人的行为充其量只构成行政违规,上升到刑罚,很不妥切。而按照鲍凤山的说法,民警将他们及猕猴强行带走,“是觉得他们不听话,要好好教训教训”,就更令人深思。

 

    另外,鲍风山说,法院宣判后,他们去要回猕猴时,发现1只已死亡。动物园方面和警方都说,这是自然死亡。“这6只猴子到牡丹江表演时,精神都很不错,一般正常养着,咋都不会死!”这种会表演的猕猴,训练很麻烦,每只至少值1万元,耍猴艺人把它们当家人一样看待,因此对猴子的死因也要依法给个说法。

 

    钱没赚到,还被拘35天,猴子也死了1只,此次,耍猴人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那么,耍猴艺人到底为啥被人当猴耍——这既不是神马依法办案,也不是神马报复性执法(因为报复性执法也是依法办事),而是典型的权力司法乱作为!

 

http://www.changjiangtimes.com/upload_files/article/4122/201409/93466_20140929200901_onsvi.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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