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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断案夺妻占财 法官咋如此“得劲”

(2014-07-23 10:58:41)
标签:

法官

断案

夺妻

占财

分类: 时评

    针对媒体报道的湖南永州一法官被指“借断案夺妻占财”事件,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晚对外公开回应,该市冷水滩区法院已对法官周某进行停职调查。对于报道反映周某的问题,调查组将进行全面调查,严格依规依纪处理。(中新网长沙7月22日电)

 

    媒体报道称,永州一对夫妻成森林与杨晴(化名)的离婚,经历两次诉讼。第一次是2006年8月,杨晴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次诉讼在一名时任女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达成协议:杨晴从成森林处获得18万元现金补偿;成森林获得土地、房产及其他财产,同时承担债权债务,女儿由成森林抚养。杨晴随后撤诉,诉讼不了了之。两年后,杨晴再次向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名周姓法官成为此案的主审法官。本次的判决结果显示,杨晴获得位于永州市区繁华路段的一套面积为148平方米的房子、一块面积为460.6平方米的土地,而成森林获得的均为债权。成森林还说,离婚案终审后不久,主审的周姓法官便调至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并于2011年7月,对他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直到他向前妻支付了20万。而成森林得知,杨晴与周姓法官已于2012年4月登记结婚了。

 

    借断案夺妻占财,法官可真是“得劲”透了。而女方的前夫“人财两空”却是倒霉到家了。这个看似充满传奇色彩的“啼笑因缘”,其中折射的问题却发人深省。

 

    把债务都判给男方,把财产都判给女方。法官如此判决自然是有其不可告人的目的。然而法律是橡皮筋吗,为何就被法官玩弄于鼓掌之间?

 

    离婚案终审后不久,主审法官便调至法院执行局,并于对男方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直到他向前妻支付了20万。法院简直成了周法官的家——想去哪去哪。

 

    把孩子都判给了男方,彻底消除了自己婚后的“后顾之忧”,周法官的如意算盘真可谓是打得噼里啪啦响。然而,法律的尊严又何处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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