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晚近10时,南宁市朝阳派出所民警再次前往朝阳溪沿路进行整治。在一处黑灯瞎火的角落,民警看到一名中年妇女在此招客擦鞋。随后,女子被民警带回派出所。(2014年03月29日
广西新闻网 )

警察把“擦鞋女”带回派出所,并非没有一点道理。试想,一个40多岁的妇女,浓妆艳抹,身着黑色超短裙、黑丝袜,脚蹬高筒靴,如此性感地在一处黑灯瞎火的角落“擦鞋”,确实让人浮想联翩、想入非非。然而,虽然警察和“擦鞋女”心照不宣,但是没有真凭实据警察就把人带回派出所显然是欠妥的,更是无济于事的。即便是警察调查询问一下,对这个“已非第一次被带回派出所”的“老手”来说,也起不到任何作用。那么,面对如此性感“擦鞋女”,警察又该怎么办呢?
真是“高手在民间”,性感徐娘黑丝擦鞋,真可谓是“创意无限”。其利用擦鞋来招揽“生意”的方法,可以称之为“绝妙”。其一,擦鞋不犯法,即便是黑丝擦鞋也不犯法,这为“擦鞋女”招揽“生意”提供了合法身份;其二,浓妆艳抹加一身性感装扮,无疑为真正的“生意”加注了标签,“消费者”一看就明白;其三,边擦鞋边谈价钱,真是行云流水不露破绽;其四,生意一旦谈妥,可原地“开工”,效率很高;其五,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一旦警察出现,双方可尽快恢复到“擦鞋”状,增加了色情交易的安全度。
但是,“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猎手”。性感徐娘再千变万化,也不是为了“擦鞋”,其色情服务的“尾巴”早晚是要露出来的。对于这种屡教不改、顶风作案的老狐狸,讲道理是没用的。笔者建议,警方可以公款“擦擦皮鞋”试试。当然,如果警察不便出面,记者也是不错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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