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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教育局《中小学生安全行为“十不准”》

(2014-02-19 15:32:43)
标签:

校园新规

私秘部位

十不准

校园

分类: 教育
泸州市教育局中小学生安全行为十不准
 
  一.不准在上放学路上逗留、打玩。
  二.不准乘坐无载人资质的车辆。
  三.不准到江河、水库、堰塘洗澡和玩水。
  四.不准携带管制刀具、火种及其他违禁物品。
  五.不准购买食用无商标、过期、变质食品。
  六.不准别人触摸自己的私秘部位。
  七.不准到工地、危险建筑物等区域活动。
  八.不准违章使用水电气。
  九.不准在楼道窄巷拥挤推搡。
   十.不准去营业性网吧、电子游戏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英国儿童十大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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