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的连某小学文化,案发前在海淀怡馨公寓当清洁工和看门人。连某于2012年5月至7月,趁10岁女孩红红和6岁女孩玲玲来公寓门卫室看电视之机,将对方奸淫。他与红红有3次接触,与玲玲有2次接触,每次他都给女孩几块钱。一次,玲玲回家后,妈妈发现孩子手里拿着2块钱,经再三询问得知实情,并发现孩子下身红肿,遂报警。市一中院终审以强奸罪判处连某有期徒刑8(2014-02-07
京华时报)
看了此则新闻,着实让人痛心。60岁的连某固然是禽兽不如,不管是“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最终这个“老坏人”已然阴谋得逞。这些年我们吃了太多“老坏人”的亏,“扶不起的老太太”、“坐女孩大腿的老流氓”至今令人心有余悸。我们再也不能被什么“慈祥的面孔”、“花白的头发”这些表象所迷惑,我们应该以“正常”的目光审视每一个人。60岁的连某能干出如此龌龊下流之事,其过去想必也是劣迹斑斑。俺不知道用人单位是否对其进行了考察,但是让一头“老色狼”看门,早晚会有“小绵羊”遭殃。
只因区区几块钱,2个小女孩竟然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连续多次被奸淫。试想一下小女孩拿着2块钱时那天真烂漫的表情,真是让人心里不是滋味。难道孩子的父母没有对孩子进行丝毫的性教育?如果说6岁的玲玲年幼无知,那10岁的红红也不知道自己连续3次都干了什么?有道是“穷养儿富养女”。父母对女儿的过度吝啬,容易使孩子经不起坏人诱惑,以至于因小失大,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让无人监管的未成年孩子长时间脱离自己的视野范围,是家长严重不负责的表现。不仅会出现文中的悲剧,还容易造成交通肇事等意外伤亡事故,甚至增加了孩子失踪、遭绑架的危险。
作为家长,俺要提醒为人父母者——我们的一丝疏忽就可能造成孩子的终身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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