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月来,一则题为《变态公务员打已怀孕老婆和岳父并多次在公共场所强奸老婆》的帖子在网上疯传。发帖人为“受害女方”,其在帖子中称丈夫是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务员,多次殴打她和自己父亲,并在一些公共场所和她强行发生性关系。
可以说,该帖子很有鼓动性,称,“我报了警,他却对我和我家人说,‘我是法院的,你们爱去哪告就哪告,法院是我家’,‘难道国家公务员在执法单位就很了不起吗?他太欺负人了’”,很是有些“我爸是李刚”的“韵味”。于是乎“一石激起千层浪”,舆论几乎是“一边倒”,“变态公务员”顿时成了“千夫指”,更有网友一句“这素质,很符合您的身份!”的短评,竟受到了众多网民的热捧。莫非,大官养情妇、小官虐老婆,公务员真的没一个好东西吗?
对于公众对公务员的“羡慕嫉妒恨”,笔者感同身受。诚然,近些年,官员的艳事足以编成一部冗长的连续剧,公务员的形象可谓一落千丈。然而,我们却不能用愤怒来代替思考。
其一,目前,帖子的真实性还没有得到印证。
虽然,左松梅向记者回忆,“2011年12月16日傍晚,因把一只保温杯弄丢,刚从吉林老家回到中山的她被王斌天的母亲挡在家门口。左松梅向王斌天求助时,丈夫却予以责骂并拳脚相向,还将她的衣物、日用品扔到门外。当王斌天看到赶来劝架的丈人时,抡起椅子向左松梅和丈人砸去。丈人为保护怀有3个月身孕的女儿,和王斌天扭打起来,期间,左松梅也受了伤。”但是,王斌天对记者说:“左松梅说的全是谎言。”对于去年12月16日晚发生的打斗,王斌天说,当晚是妻子与丈人一起和他撕扯,抡起椅子是妻子而不是他,打斗过程中他也受了伤。需要指出的是双方都向记者出示了医院开具的受伤证明。
由此可见,目前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阶段。在真相大白之前妄下断论显然是不理智的。
其二,即便是王斌天虐待了妻子,也不能把虐妻的标签贴在公务员头上。
王斌天虐妻,王斌天是公务员,就是公务员虐妻。这显然是个荒唐的推论。甚至有人借此得出“权力是刺激性欲的春药”,更是“天真得可爱”。远的不说,“疯狂”李阳的虐妻事件,前端时间可谓是闹得“风生水起”“沸沸扬扬”。李阳虐妻,李阳不是公务员,那么“不是公务员”的都是“虐妻狂”吗?李阳没有“权力”,他的“春药”又是哪来的呢?
其实,即便是王斌天虐妻,也是个“个案”,不能因此把虐妻的标签贴在公务员头上。正如“洛阳性奴案”一样,谁能说事业单位的人都养性奴?
笔者知道,如此简单的道理大家都明白;笔者更知道,大家不会因此认为笔者在“偏袒”公务员。笔者相信大家在关注这个话题时,心里很不是个滋味。为什么公务员丑闻不断?为什么一提起公务员就骂声四起?究竟是什么让“人民公仆”变成了“人民公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