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photocdn.sohu.com/20110811/Img316037356.jpg新华网“免”了副县长的职" />
(被媒体免职的副县长)
2010年3月22零点40分左右,河南省泌阳县顺达矿业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造成9人遇难。事故发生后,新华网以《河南泌阳副县长王新科已因矿难被免职》为题发布了消息。消息说“泌阳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王新科已被免职”。然而,几日前,却有媒体以《河南泌阳被免职的副县长一直还是副县长》为题,披露了王新科自2010年“3.22”事件后,一直在以副县长的身份部署工作,不久前又被“提拔为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此文一出,引发网友纷纷质疑。有网友质疑此举是否符合《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2011年08月11日
中国新闻网)那么,泌阳县到底有木有“忽悠”公众呢?
综合多方消息,该事件男主角王新科“一直还是副县长”已是不争的事实。虽然当下官方的形象和信誉不敢恭维,但是泌阳县有木有“忽悠”公众,关键要看王新科是否被免职。如果被免职“一直还是副县长”的话,那其中定有猫腻;如果原本就没免职,那么忽悠者就另有其人。
8月10日,驻马店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的葛科长接受了中新网记者采访。葛科长说,王新科根本就没有被免职,市委组织部从未下发过文件免去王新科副县长的职务,截止目前,他仍然是副县长。葛科长告诉记者,按照程序,如果免去副县长职务,要通过市委常委会议,再由组织部干部科下发免职文件。干部科从未下发过此文件。
但是,泌阳县委宣传部一名不愿具名的官员告诉记者,2010年3月22日,主管安全的副县长王新科因一起矿难而被免职,截止到目前,仍未见有文件重新任命他为副县长。针对媒体报道的“一直在以副县长的身份部署工作”、“不久前又被提拔为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这名官员说,“只是安排(他)一些活干”。该官员说,一年中,王新科在开会的时候,领导排序上都很注意,没人说他是副县长,期间只是主管教育这一块,干干活儿。“至于人们称呼他‘副县长’,这只是称呼,叫惯了。调整了以后,主管政法,但仍不是副县长,也不在县常委。”
虽然说,王新科是否被免去副县长职务有两个“版本”,但是,驻马店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的说法显然是权威的官方消息,而泌阳县委宣传部那位不愿具名官员的说法,只不过是“小道消息”而已。又据人民网郑州8月10日电,泌阳县委宣传部就此回应:媒体此前报道有误,矿难后王新科副县长并未被免职,而是“记大过”。
由此,真相已大白天下。王新科的副县长职务竟然是被媒体给免去的。那么,新华网又是怎么报道失误的呢?报道原文如下:“新华网河南频道3月23日电(记者秦亚洲)新华社记者22日在泌阳县矿难现场了解到,泌阳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王新科已被免职。”副县长王新科有没有被免职只靠“现场了解”的道听途说是远远不够的,只有见到官方正式的文件,才能确保消息的准确可靠。
“新华网的报道有误”已被泌阳县官方证实,“罗生门”里果然玄机重重。既然新华网报道有误,就应该对“被免职”的副县长道个歉,给公众一个交代——但不知新华网是否有此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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