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力1954年生于甘肃兰州,1998年定居北京通州宋庄,从事艺术创作。5月5日,成力家属已经收到《劳动教养决定书》。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送达的“京劳审字『2011』第834号”《劳动教养决定书》,该委员会查明“2011年3月20日下午,成立伙同任××(另案处理)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北京当代艺术馆楼顶、地下室等公共场所,裸体进行淫秽表演,引发多人围观,造成现场秩序混乱”,并认为“成力寻衅滋事一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认定。现决定对成力劳动教养一年。决定劳动教养前,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劳动教养期限一日,劳动教养期限自2011年4月24日起至2012年3月23日止。”决定书落款时间为4月24日。(2011-05-08
燕赵都市网)
3月20日,成力在北京通州区宋庄镇当代艺术馆参加了一场名为“敏感地带”的行为艺术展,并在现场发表了其行为艺术作品《艺术卖比》,作品内容为他和一女性进行现场性爱动作,表演后两人都被警察带走。那么,“当众进行性爱表演”是不是艺术?
是不是艺术谁说了算?成力的律师说:“要找一些艺术家对成力的行为艺术做认定,因为大众和警方对艺术的认定可能不一样。”俺承认艺术的确是非常深奥的学问,许多艺术更是让普通人难以理解。那么,成力的律师又凭什么在给警方的《律师协商函》称:“成力行为属于在特定时间、特定场所、面对特定人进行表演的艺术行为,其场所不能被认定为公共场所,其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本着对艺术宽容的态度,不适合对成力实施劳动教养”呢?难道律师也是艺术家?其实“当众进行性爱表演”是不是艺术,就是没有去过“红灯区”的人也心知肚明。因为,普通人虽然没有高深的艺术修养,但是有基本的辨别能力。
艺术家进行性爱表演就是艺术?如果“当众进行性爱表演”的是嫖客、小姐,那肯定是耍流氓无疑,也就失去了争论的前提。那么,艺术家进行性爱表演就是艺术?如果说,非要把成力视为艺术家,那么,他下面的那个女孩呢?莫非她也是艺术家?看来,“进行性爱表演”非男女“艺术家”同床演绎不可。否则,不是“艺术家”的岂不要倒霉?
“当众进行性爱表演”是神马艺术?有人说:“一件艺术作品背后要有强烈的内涵就可以被我们尊重。艺术家的作用就是要不断‘犯规’,才能不断扩大社会接受的范围。”这句话貌似正确,其实未必。一位网友说得好,“事实上,文化艺术要做的,更多的不是犯规,而是提倡现行法律中尚不存在的新的,更符合公平正义的,更正确更文明的理念,并争取得到民众的理解与支持,最终以法制化的名义得到实现。即使是犯规,也是挑战现行法律规定中,那些不符合公平正义的不文明的内容,假如有艺术家编写剧本,充分揭露双轨制的丑恶,那么,你确实可能犯规了,却一定会得到民众的支持。如果你的犯规,不仅不符合法律,也违背民意,没有趋向于更正义,更文明,那么你的犯规只是犯规,甚至违法,而与艺术,风马牛不相及了”。
“当众进行性爱表演”究竟是不是艺术?俺在大街上见过猴子、狗的“当众进行性爱表演”。如果非要把“当众进行性爱表演”当成艺术,那也只能是“畜牲”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