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贪官们的那些花)
伴随着贪官们的纷纷落马,“留守”的情妇队伍不断壮大。贪官们的那些花,她们都老了吗?她们还在开吗?
有人给出了“贪官们的那些花”四个结局:一是命丧黄泉,被贪官灭口;二是参与犯罪,被法律制裁;三是中途翻脸,被无情抛弃;四是奸情败露,被世人不耻。总之,“后果很严重,结局很凄惨”,大有“怜香惜玉”之君子情怀。难道贪官们的那些花,她们都凋谢了?
贪官好色,为满足性欲。美女献身,为获取好处。房子、车子、钻戒、钞票,用钱“砸”女人、获芳心的贪官固然不少,但免费搞女人的贪官也大有人在。玉溪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过国庆就是“以帮助协调工作、职务升迁为名,先后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也就是说,甘愿给贪官投怀送抱的女人有的得到了钱,有的得到了官位或者好工作。总之在“交易”中,双方都获得了“满足”。
东窗事发,贪官是“进去”了,赃款被追缴,财产被没收,但“贪官们的那些花”得的那些“好处”呢?真的能“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房子、车子还好说些,钻戒、钞票就难讲了。即便是贪官交代了,她说丢了、花了,难道还会让她照价赔偿不成?至于官位、工作就更模糊了,那可都是“符合组织程序的”,都是“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要推翻又谈何容易。
看来,给贪官当情妇是旱涝保收的。贪官在台上,情妇们自然春风得意;贪官下台了,情妇们依然衣食无忧。只要不被灭口,不被制裁,说不定“野百合”还会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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