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失独家庭”更多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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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了,你们过得还好吗?
在我们的身边,生存着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年龄大都在50开外,疾病或意外却让他们遭遇独子夭折的厄运。在经历了“老来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已失去再生育能力,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空虚。这样的家庭就是“失独家庭”。有人说,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失去了唯一的子嗣,那种哀痛,也许一辈子都无法减轻;那种绝望,如同掉进万劫不复的深渊。
中国内地计划生育的政策已持续30余年,它减少了人口爆炸的风险,但也为一些家庭增大了生活的风险,他们因疾病或意外而遭遇中老年独子夭折的厄运。每逢万家团圆之时,失独家庭面临着“每逢佳节倍思亲”的痛楚。在这样的家庭中几大挑战同时存在,养老、精神疾患、返贫等,尤其逢年过节之时,精神上的折磨更加痛苦。在中国“失独家庭”有多少?还没有权威部门对他们进行过详细的数据统计,但是按照已有些机构做了样本统计:中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有1.9亿人,这一年龄段的年死亡率为万分之四,因此每年约产生7.6万个“失独家庭”,按此统计,中国的“失独家庭”至少已超百万。
中国社会正在快步进入老龄社会,从传统来看,家庭养老一直是中国的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但是对于失独家庭来说,这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失去之后,他们就只能依赖国家和社会。但是,对于失独家庭的帮扶制度并不完善。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涉及失独群体社会保障的条款为: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但是有法律专家分析,这里的帮助不是责任和义务,而且给予必要的帮助,这个概念很模糊,没有一个具体的量化标准,执行起来也有很大的伸缩性。针对失独家庭,现行的国家扶助政策,对独生子女伤亡家庭进行补贴每月每人一至两百元,但在年龄方面要求女方年满49周岁时,夫妻双方才能同时纳入扶助范围。而这样的经济救助和年龄门槛对于数量庞大的失独家庭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2012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迎来首次修订,中国的养老问题再次提上国家议程,而这份修订草案并没有给予数量庞大失独老人特别的关注。
不管怎样,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养老问题已不单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伴随家庭规模缩小和子女相对减少,必须改变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对那些失独家庭,政府和社会更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完善社会化养老和救助机制,合力帮助他们在社会的关爱中找到心灵的慰藉,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