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将游泳课规定为中小学必修课
(2012-06-27 20:34:50)
每年夏天,幼儿溺水死亡的事件时有所闻,令人痛心。深圳市教育局也专门发文要求各校重点排查溺水隐患。从国家教育部到地方教育局,差不多每年都要动员一回,效果并不大。今年截至6月初,深圳全市共发生溺水急救事故32起,其中10例为未成年人,有7例死亡,其中2例为未成年人。
笔者认为,更有效的办法是:让游泳成为中小学的必修课,成绩不达标的不准毕业。
做到这一点需要两个条件:一、由市教育局发一个文件,对游泳课进入必修课做出明确规定;深圳市有关教育的法规,也将这个内容补充进去;第二,由深圳市政府文件规定:学校周边社区里的游泳池要免费对学校教学开放,今后有关教育和其他相关法规,也要对游泳池的公益性进行明确规定。
对于第二点,小区里的游泳池具有公共属性,管理单位,不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管理公司,都有对下一代的社会责任,而不只是想着赚钱。因此,市人大在相关法规中规定小区游泳池向周边学校教学免费开放,必然得到多数代表支持。
相信有社会责任感的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老总,也不会对这个问题过分计较的。市人大、市政府、市教育局应该积极去推动。
具体操作上,由学校向各区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周边游泳池的位置,由市教育局协同市住建局、规划国土局等部门,找相关的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商议,确定免费开放的具体办法,学校负责人参与协商会。
鉴于这是一个新问题,可找几个社区进行试点后在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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