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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牛”字解(转载)

(2010-01-19 12: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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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

杂谈

http://vm.nthu.edu.tw/history/shows/show01/jiaguwen/images/title-pic.gif

 

張之傑

  
  前言

  甲骨文中若干獸形象形字的解釋各家常不一致,但本文所討論的「牛」字,卻少有異議。換言之,這是個已被確認的甲骨文,似已不須再事討論。然而,在動物學上,「牛」主要有牛屬(Bos)和水牛屬(Bubalus)兩大類。甲骨文「牛」字是指牛屬還是水牛屬?抑為兩者兼指?這個問題未見學者認真討論。
  殷墟曾出土大量哺乳動物遺存,這些遺存應可反映殷商安陽一帶家畜及野生動物的種類及數量。德日進、楊鍾健
[1]及楊鍾健、劉東生[2]曾對殷墟哺乳動物遺存作全面研究。根據德、楊二氏論文,遺存中牛屬及水牛屬各一種,分別為Bos exiguus及 Bubalus mephistopheles。因此,甲骨文之「牛」字,其指涉當與這兩種動物有關。
  德、楊二氏於其論文中文摘要中,將Bubalus mephistopheles稱為「聖水牛」
[3],將Bos exiguus逕稱為「牛」。本文為敘述方便,姑稱後者為「殷牛」。根據楊、劉二氏論文,在殷墟哺乳動物遺存中,聖水牛估計在一千隻以上,殷牛估計在一百隻以上。可見在殷商時代,聖水牛遠多於殷牛,是當時人們最常見的一種「牛」。
  德、楊二氏之研究並未涉及甲骨文,換言之,並未探究聖水牛與殷牛各對應甲骨文何字。丁驌於其〈契文獸纇及獸形字釋〉一文,憑其直觀認定聖水牛為畜牛、殷牛為野牛,並認定前者為「牛」、後者為「兕」,但未作任何論證。
[4]法國漢學家雷煥章神父於其〈兕試釋〉一文,認為聖水牛畜養者為「牛」,野生者為「兕」;至於殷牛對應於甲骨文何字則未討論。[5]
  本文以德、楊二氏論文為基礎,以甲骨文及古器物作考辨,以期對甲骨文「牛」字的動物學指涉問題作較圓滿的解決。

 


  考辨
  
  一、以卜辭考辨

  在殷墟卜辭中,常有有關狩獵的記載,藉此可以了解殷商時代野生動物的種類及數量。羅振玉輯有卜辭1169條,分為卜祭、田獵、征伐、風雨等九項,其中卜祭一項即佔538條,居首;田獵186條,居次。[6]筆者曾查閱有關田獵的186條,結果並未發現「牛」字,足證在殷商時代,「牛」字所指的不是一種野生動物,而是家畜。
  另一方面,筆者在查閱有關卜祭的538條時發現,具有「牛」字者佔69條(具有牛字意涵之「牢」、「牡」字等尚不在內)。「牛」之常見、易得,足證「牛」字是指一種家畜,而非野生動物。
 
  二、以古器物考辨
  筆者曾遍查商、西周之牛形及牛角紋青銅器、玉器、石器及陶器,發現不論具象或半具象,其角型皆為水牛屬,牛屬者未之一見。水牛屬之角較為寬扁,皆彎向後;牛屬之角較圓,多彎向前,兩者差異甚大,極易區分。此一發現說明,商、西周之牛形及牛角紋器皆取象於水牛屬,而非牛屬。詳見拙作《殷商畜牛考》
[7]一文。
  筆者另以商、西周牛形器對照德、楊二氏所描述之聖水牛形態,證實牛形器取象聖水牛,並可視為聖水牛的寫實性塑像。詳見拙作《殷商畜牛──聖水牛形態管窺》
[8]一文。
  古人「鑄鼎象物」,大多有其象徵意義。牛形及牛角紋器之取象於聖水牛,可能有其宗教意義或財富意義,
[9]也可能宗教、財富等意義兼具。不論如何,牛形器只取象聖水牛、而不取象殷牛則為事實。這說明聖水牛可能是商及西周的畜牛;至於殷牛,可能是日常生活中不容易見到的野牛,而非畜牛。
 
  三、以字形考辨
  甲骨文「牛」字為一象形字,取象於牛頭正面觀。聖水牛雙角向後彎曲的曲率較大,略如英文字母“U”字,因而雙耳顯明突出。
[10]甲骨文「牛」字上端“U”形曲線象雙角,下端兩斜線(或一橫線)象雙耳。以甲骨文「牛」字與商、西周牛形器相對照,當知吾言之不虛。

 


  結論

  根據上述考辨,我們可作如下推論:
一、因甲骨文「牛」字是指一種畜牛。
二、又因殷商有水牛屬和牛屬各一種,即聖水牛和殷牛,其中聖水牛為畜牛。
三、故甲骨文「牛」字是指聖水牛。至於甲骨文「牛」字之造型與聖水牛相合,則為另一旁證。

  根據上述推論,甲骨文「牛」字係專指一種已滅絕的上古畜牛--聖水牛。換言之,在殷商時代,「牛」字為一專稱,而非泛稱。

 


  討論 

  關於甲骨文「牛」字的動物學指涉,筆者僅見丁驌〈契文獸類及獸形字釋〉及雷煥章神父〈兕試釋〉兩文。丁氏受限於動物學知識,僅能提出問題,未作任何考辨。雷氏以甲骨文「兕」字與「牛方鼎」(該器器外所鑴牛頭為水牛頭)內的牛形銘文相對照,發現兩者造型一致,所以判定「兕」字為水牛。又因「兕」係田獵而得,所以研判為野生水牛。鑑於殷墟水牛只有聖水牛一種,因而得出「兕」即野生聖水牛的結論。復次,殷墟曾出土大獸頭骨,其額部刻有甲骨文兩行,記有「獲白  」等字樣,董作賓認為這是一段記事文字,撰〈獲白麟解〉[11],釋之為麟。按  字,羅振玉原釋為馬;董作賓〈獲白麟解〉發表後,引起文字學家熱烈討論;唐蘭撰〈獲白兕考〉,釋之為兕,其後遂成定說。[12]大獸頭骨現存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雷氏曾延請專家前往測繪,並持大獸頭骨照片委請巴黎國立生物學博物院古生物組鑑定,結論為水牛屬所有,因而判定大獸即聖水牛,進一步得出「兕」字即野生聖水牛的結論。至於「牛」字,雷氏判斷為畜養聖水牛。

  雷氏熟諳漢學及動物學,所論遠較一般文字學家透闢,筆者本不敢置喙,但為申明鄙見,斗膽與雷神父商榷如下:

  第一,牛方鼎器內牛形銘文(為一文字畫)似「兕」字,並不能證明與器外所鑴水牛頭必然相應。
  第二,關於大獸頭骨所刻甲骨文為記事一事,文字學家葉玉森早有異議:「殷人未必獲此大獸後,即剝取其頭骨,刻此一辭以記事。已發之大獸骨上,刻有辭者甚多。某辭與某獸骨固絕無關係也。」
[13]
  第三,筆者曾查考先民岩畫、戰國青銅器狩獵紋
[14]及漢畫,[15]發現凡是獵牛的畫面,所獵之牛概為牛屬,水牛屬未之一見。說明上古中原地區的野牛可能屬於牛屬,而不屬於水牛屬。
  第四,雷氏解釋甲骨文「牛」字(畜養聖水牛)與「兕」字(野生聖水牛)何以造型不同:「這或許是因為商人將家畜之牛與野牛區別開的緣故。他們將做為獵捕對象的野牛,象形構字為『兕』;而家畜之牛,因屬常見,故僅以其頭形象徵構字為『牛』。」其說並不周延。以家豬(豕)和野豬(彘)而言,兩者甲骨文造型基本一致(野豬獵獲而得,故加一箭矢),並沒有因為一者畜養、一者野生而構字迥異。
[16]甚至在卜辭中,野豬也常寫作「豕」。[17]以此推論,「兕」如果為野生聖水牛,在造字時似不應和畜養聖水牛完全不同。
  綜上鄙見,雷神父將甲骨文「兕」字與「牛」字分別釋為野生聖水牛與畜養聖水牛的說法,似仍有討論餘地。或曰:聖水牛和殷牛可能同為一字,即「牛」字,其說亦難周延。甲骨文有關動物的字極為豐富,已釋出者即七十餘字。
[18]形態相似的家豬和野豬、四不像鹿和梅花鹿、犬和狼等皆各有其字,形態差異甚大的聖水牛和殷牛似不大可能同為一字。[19]

  總之,筆者認為,殷商時代之畜牛即聖水牛,甲骨文「牛」字即指此而言。殷商原本專指聖水牛的「牛」字,後世何以由專稱轉變為泛稱?拙見認為,可能和家牛引入中原成為另一種畜牛有關;其轉變時機可能始於春秋,筆者將有專文加以探討。至於甲骨文「兕」字之指涉問題,筆者亦有意為雷神父大作續貂。

 


  
  【註釋】

[1] Teihard de Chardin and C. C. Young. On the Mammalian Remains from the Archaeological Site of Anyang. Pal. Sin., 1,p.1~78, 1936.

[2] 楊鍾健、劉東生〈安陽殷墟之哺乳動物群補遺〉,《中國考古學報》第4冊,頁145~153,1949年。

[3] Bubalus mephistopheles由A. T. Hopwood根據安陽出土少數牛角骨心命名(1925),見德、楊二氏論文,頁51。中名聖水牛係德、楊二氏所取,mephistopheles原意為「魔」,轉意為「聖」。

[4] 丁驌〈契文獸類及獸形字釋〉,《中國文字》第21冊,頁26,1966年。

[5] 雷煥章〈兕試釋〉,《中國文字》新8期,頁84~110,藝文印書館,1983年。

[6] 羅振玉:《增訂殷墟書契考釋》卷下,頁1~53,藝文印書館(影印本),1981年。

[7] 張之傑:〈殷商畜牛考〉,《自然科學史研究》,第十七卷第四期,頁365-369,1998年12月。

[8] 張之傑:〈殷商畜牛——聖水牛形態管窺〉,《科學史通訊》第16期,頁17~22,1997年12月。

[9] 劉敦愿:〈作為財富象徵的牛紋與牛尊〉,《美術考古與古代文明》頁180~188 ,允晨文化公司,1984年。

[10] 見注8。

[11] 董作賓:〈獲白麟解〉,《安陽殷墟發掘報告》第2期,頁287~335,1930年。

[12] 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釋·第九》,頁3013~3021,中研院史語所集刊之50,1970年。

[13] 見注12頁3016~3017引葉玉森著作。

[14] 見注7。

[15] 張之傑〈野牛滄桑〉,《科學月刊》326卷,頁122~129,1997年2月。

[16] 葛萃華等:《中國古代生物學史》,頁60,科學出版社,1989年。

[17] 毛樹堅:〈甲骨文中有關野生動物的記述〉,《杭州大學學報》11卷2期,頁70~77,1981年。

[18] 見注17。

[19] 見注16。

本文刊《科學史通訊》第18期

作者e-mail地址:zjzhang@tpts5.seed.ne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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