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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读《渔樵问对》每日更新 第2篇

(2010-08-01 23:57:58)
标签:

樵者

子之

渔樵问对

水火

七尺之躯

杂谈

分类: 我的思考

昨日回顾:

 

  渔者曰:“子樵者也,与吾异治,安得侵吾事乎?然亦可以为子试言之。彼之利,犹此之利也;彼之害亦犹此之害也。子知其小,未知其大。鱼之利食,吾亦利乎食也;鱼之害食,吾亦害乎食也。子知鱼终日得食为利,又安知鱼终日不得食为害?如是,则食之害也重,而钩之害也轻。子知吾终日得鱼为利,又安知吾终日不得鱼不为害也?如是,则吾之害也重,鱼之害也轻。以鱼之一身,当人之食,是鱼之害多矣;以人之一身,当鱼之一食,则人之害亦多矣。又安知钓乎大江大海,则无易地之患焉?鱼利乎水,人利乎陆,水与陆异,其利一也;鱼害乎饵,人害乎财,饵与财异,其害一也。又何必分乎彼此哉!子之言,体也,独不知用尔。

 

今日更新:

 

樵者又问曰:“鱼可生食乎?”

 

曰:“烹之可也。”

 

曰:“必吾薪济子之鱼乎?”

 

曰:“然。”

 

曰:“吾知有用乎子矣。”

 

曰:“然则子知子之薪,能济吾之鱼,不知子之薪所以能济吾之鱼也。薪之能济鱼久矣,不待子而后知。苟世未知火之能用薪,则子之薪虽积丘山,独且奈何哉?”

 

樵者曰:“愿闻其方。”

 

曰:“火生于动,水生于静。动静之相生,水火之相息。水火,用也;草木,体也。用生于利,体生于害。利害见乎情,体用隐乎性。一性一情,圣人能成子之薪。犹吾之鱼,微火则皆为腐臭朽坏,而无所用矣,又安能养人七尺之躯哉?”

 

樵者曰:“火之功大于薪,固已知之矣。敢问善灼物,何必待薪而后传?”

 

曰:“薪,火之体也。火,薪之用也。火无体,待薪然后为体;薪无用,待火然后为用。是故凡有体之物,皆可焚之矣”。

 

曰:“水有体乎?”

 

曰:“然。”

 

曰:“火能焚水乎?”

 

曰:“火之性,能迎而不能随,故灭。水之体,能随而不能迎,故热。是故有温泉而无寒火,相息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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