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人】文章评论-美国自然保护在非洲是否太过火了
(2010-08-30 12:50:40)
标签:
杂谈自然保护美国非洲大象 |
分类: 值得收藏的新闻 |
几天前在完全不知道【纽约人】文章的情况下,我对一则与大象偷猎者做斗争的新闻做了介绍,结局是斗士倒下了。
但今天在这则报道中,是无法确认的“偷猎者”-当地人倒下了。 事情总是有多面的。
下边的消息尤其如此,这个角度不太常见。
但唯有一个事实无所谓多面:那就是死亡-生命的消失。 野生大象在死亡,地方的保护者在死亡,当地土著也在死亡。 但这不是我们行动的初衷,更不是我们想要的结局。今天不想要,明天也不想要。但是却在反复发生!
【纽约人】2010年8月29日期号,刊登了一篇文章,标题为:“应该捕猎什么?在非洲工作的美国自然保护工作者是否太过分了?”A Reporter at Large/The Hunted- Did American conservationists in Africa go too far? by Jeffrey Goldberg
一对美国夫妻到赞比亚大荒原中做大象保护的工作,他们在没有宗教召唤,没有国家鼓励的情况下,完全自愿地来到非洲的穷乡僻壤开始立志保护“别人”的环境,如果用中国官方媒体的视角来报道,肯定是比雷锋还要忘我、比焦裕禄还能忍耐物质匮乏的国际主义苦行僧。 如果我们能“打入”非洲大象信息交流的内部,估计他们很可能已经把这对叫做欧文斯夫妇的家庭树立为大象种群的活雷锋和活白求恩了。
但是这个故事的后半部出现了无数的意外,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发生在荒野中的经典殖民主义自然保护案例。 保护生物学工作者和人类学工作者不遗余力地把殖民主义的基因在后殖民时代的赞比亚角落 - 一个“与世隔绝”的, 用夫妇俩不同场景中(包括美国国家地理总部演讲的时候)反复使用过的描述-“文明的尽头”, 重新做了完美的培养。 以至让他们身边的早期殖民者-已经在非洲安家的白人都嗤之以鼻。
我想从两个角度分享这篇文章;
第一, 大象一定要保护!就像其他众多的物种也要保护一样。 看着正在消失的红色物种名单,保护工作者心急如焚,看不见阻断威胁的实际效果,难以释然。 但是当不同表现形式的殖民主义价值和保护生物学学科的野地实践表面看互为表里,实质是殖民主义在大象生存的保护战役中釜底抽薪时,人类社会是否具有及时的纠错能力,批判性地看待不同行业的短期和长期目标之间有可能发生本质的冲突,特别是我们达到目的的手段带有某种假象可以为目的抗辩的时候?
第二, 在中国“走出去”的行为与世界各个角落发生越来越多关系的当下,带着各种有色眼镜的“中国威胁论”此起彼伏。 西方在过去五、六十年里对其殖民历史有过各种学科的记录、分析、反思乃至批判,著作可谓汗牛充栋。可是欧文斯夫妇的行为和故事却在新千年到来之际如此润物无声地为我们展开了一个后殖民时代的经典殖民案例。 刀光剑影的殖民主义应该不太容易在信息时代被翻版了, 欧文斯的手里虽然有追赶捕猎者的枪、越野车,和飞机,但我还是想把他们比喻为涓涓细流的殖民者,因为他们的行为有着特别正义和合适宜的社会市场包装。 但是涓涓细流的殖民主义同样不可小视,它顽固地植根在大国和强国教育的主流价值中,即便有系统的反思和学习,还是让人对“越俎代庖”有着职业的冲动,其杀伤性有滴水穿石之功。在我看来,这正是21世纪世界和平和世界可持续发展的巨大工程。 在这个工程中,中国的角色和责任在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变化,这也正是中国希望做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对世界和平的理性基础。要做到这一点,政府的努力还需要要来自社会的积极配合。但是这个社会的所谓critical mass(独立批判性人群)究竟在哪里? 他们怎么发生发展起来?他们在民族主义和强国论的讨论中能否浮出水面?在世界危机冲突中,中国人作为被打击的对象已经是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十年前的国际新闻中这种情况几乎是无法想像的。 这样的现实问题应该足以让这个社会成熟地想像这个问题延伸下去的种种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作为反捕猎的始作俑者-欧文斯夫妇逃脱了赞比亚的法律问责和职业与道德的拷问, 成为真正意义的被捕对象时,他却仍然可以坚持以"反"捕猎者的说辞和立场,永远逍遥在大国的法律中!赞比亚的司法长官也只能假设说:如果我可以见到他们夫妇的话,我需要亲自核实一些细节,但是我们没有机票的预算“。 相信他们如果真的去了美国,找到他的藏身之所-爱德华北边一个荒凉的山坡别墅, 欧文斯仍然可以向拒绝本篇文章的作者要求采访一样,名正言顺地抗议和威胁”侵犯了他们家的私有财产”。 悲惨的是那个不明确身份的当地“捕猎者”,ABC纪录片的制作成了他曾经活在人世间的“被捕猎”记录。在没有弄清楚是捕猎者还是“非法进入”大象保护区的情况下,一个当地人被彻底捕到地域之下。留给他的家人永远莫名的猜想和惆怅-一个亲人究竟是为了象牙还是为了捕猎食物而人间蒸发了。
还是那个永恒的主题,保护和发展在宏观层次的讨论显得全世界都一样乏善可陈,但细节处差异真大!一边是需要保护的物种,从大处着想,所有物种的生存都很重要,所有物种的生命都是平等的,地球的生态系统需要所有的生命之网环环相扣方可得以延续,所以我们需要“快刀斩乱麻”的保护行动,因为他们正在消失, 另一方面,所有的人也都是平等的, 所有的家庭和个体都有平等的生存权, 可是有些人却要为他们的祖先把他们生在某些野生物种旁边,而接受另一些人的指指点点,并付出惨重的代价- 赔上人格和生命。 当你明白没有城市消费就没有荒野杀戮的道理之时,这些当地人为野生动物殉葬的道理更加显得苍白!
末了,一个社会能让这样的人间体验见天日,也是我们还需要对自己的种群可以向善变好抱有信心的理由吧。当然,还有一个很小自问:中国人在特别个人的层次,会不会“背井离乡”地志愿去做一件自己着迷的事?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看下边的原文 (http://www.newyorker.com/reporting/2010/04/05/100405fa_fact_goldberg?currentPage=all)
但唯有一个事实无所谓多面:那就是死亡-生命的消失。 野生大象在死亡,地方的保护者在死亡,当地土著也在死亡。 但这不是我们行动的初衷,更不是我们想要的结局。今天不想要,明天也不想要。但是却在反复发生!
【纽约人】2010年8月29日期号,刊登了一篇文章,标题为:“应该捕猎什么?在非洲工作的美国自然保护工作者是否太过分了?”A Reporter at Large/The Hunted- Did American conservationists in Africa go too far? by Jeffrey Goldberg
一对美国夫妻到赞比亚大荒原中做大象保护的工作,他们在没有宗教召唤,没有国家鼓励的情况下,完全自愿地来到非洲的穷乡僻壤开始立志保护“别人”的环境,如果用中国官方媒体的视角来报道,肯定是比雷锋还要忘我、比焦裕禄还能忍耐物质匮乏的国际主义苦行僧。 如果我们能“打入”非洲大象信息交流的内部,估计他们很可能已经把这对叫做欧文斯夫妇的家庭树立为大象种群的活雷锋和活白求恩了。
但是这个故事的后半部出现了无数的意外,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发生在荒野中的经典殖民主义自然保护案例。 保护生物学工作者和人类学工作者不遗余力地把殖民主义的基因在后殖民时代的赞比亚角落 - 一个“与世隔绝”的, 用夫妇俩不同场景中(包括美国国家地理总部演讲的时候)反复使用过的描述-“文明的尽头”, 重新做了完美的培养。 以至让他们身边的早期殖民者-已经在非洲安家的白人都嗤之以鼻。
我想从两个角度分享这篇文章;
第一, 大象一定要保护!就像其他众多的物种也要保护一样。 看着正在消失的红色物种名单,保护工作者心急如焚,看不见阻断威胁的实际效果,难以释然。 但是当不同表现形式的殖民主义价值和保护生物学学科的野地实践表面看互为表里,实质是殖民主义在大象生存的保护战役中釜底抽薪时,人类社会是否具有及时的纠错能力,批判性地看待不同行业的短期和长期目标之间有可能发生本质的冲突,特别是我们达到目的的手段带有某种假象可以为目的抗辩的时候?
第二, 在中国“走出去”的行为与世界各个角落发生越来越多关系的当下,带着各种有色眼镜的“中国威胁论”此起彼伏。 西方在过去五、六十年里对其殖民历史有过各种学科的记录、分析、反思乃至批判,著作可谓汗牛充栋。可是欧文斯夫妇的行为和故事却在新千年到来之际如此润物无声地为我们展开了一个后殖民时代的经典殖民案例。 刀光剑影的殖民主义应该不太容易在信息时代被翻版了, 欧文斯的手里虽然有追赶捕猎者的枪、越野车,和飞机,但我还是想把他们比喻为涓涓细流的殖民者,因为他们的行为有着特别正义和合适宜的社会市场包装。 但是涓涓细流的殖民主义同样不可小视,它顽固地植根在大国和强国教育的主流价值中,即便有系统的反思和学习,还是让人对“越俎代庖”有着职业的冲动,其杀伤性有滴水穿石之功。在我看来,这正是21世纪世界和平和世界可持续发展的巨大工程。 在这个工程中,中国的角色和责任在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变化,这也正是中国希望做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对世界和平的理性基础。要做到这一点,政府的努力还需要要来自社会的积极配合。但是这个社会的所谓critical mass(独立批判性人群)究竟在哪里? 他们怎么发生发展起来?他们在民族主义和强国论的讨论中能否浮出水面?在世界危机冲突中,中国人作为被打击的对象已经是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十年前的国际新闻中这种情况几乎是无法想像的。 这样的现实问题应该足以让这个社会成熟地想像这个问题延伸下去的种种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作为反捕猎的始作俑者-欧文斯夫妇逃脱了赞比亚的法律问责和职业与道德的拷问, 成为真正意义的被捕对象时,他却仍然可以坚持以"反"捕猎者的说辞和立场,永远逍遥在大国的法律中!赞比亚的司法长官也只能假设说:如果我可以见到他们夫妇的话,我需要亲自核实一些细节,但是我们没有机票的预算“。 相信他们如果真的去了美国,找到他的藏身之所-爱德华北边一个荒凉的山坡别墅, 欧文斯仍然可以向拒绝本篇文章的作者要求采访一样,名正言顺地抗议和威胁”侵犯了他们家的私有财产”。 悲惨的是那个不明确身份的当地“捕猎者”,ABC纪录片的制作成了他曾经活在人世间的“被捕猎”记录。在没有弄清楚是捕猎者还是“非法进入”大象保护区的情况下,一个当地人被彻底捕到地域之下。留给他的家人永远莫名的猜想和惆怅-一个亲人究竟是为了象牙还是为了捕猎食物而人间蒸发了。
还是那个永恒的主题,保护和发展在宏观层次的讨论显得全世界都一样乏善可陈,但细节处差异真大!一边是需要保护的物种,从大处着想,所有物种的生存都很重要,所有物种的生命都是平等的,地球的生态系统需要所有的生命之网环环相扣方可得以延续,所以我们需要“快刀斩乱麻”的保护行动,因为他们正在消失, 另一方面,所有的人也都是平等的, 所有的家庭和个体都有平等的生存权, 可是有些人却要为他们的祖先把他们生在某些野生物种旁边,而接受另一些人的指指点点,并付出惨重的代价- 赔上人格和生命。 当你明白没有城市消费就没有荒野杀戮的道理之时,这些当地人为野生动物殉葬的道理更加显得苍白!
末了,一个社会能让这样的人间体验见天日,也是我们还需要对自己的种群可以向善变好抱有信心的理由吧。当然,还有一个很小自问:中国人在特别个人的层次,会不会“背井离乡”地志愿去做一件自己着迷的事?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看下边的原文 (http://www.newyorker.com/reporting/2010/04/05/100405fa_fact_goldberg?currentPage=all)
前一篇:2010年08月21日的日记
后一篇:2010年08月30日的日记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