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辫子在过去的年代是爱美女孩的标志,青春的象征。儿时特羡慕长辫子女孩,一双又长又黑又油亮又滑爽的大辫子,一走一摆,一摆一甩,多帅多靓。每每见到大辫子女孩,总想跟在后面走一截,眼神不由自主地被甩动的辫子牵走,同时总在憧憬、遐想,自己要是有那样一对辫子该有多好,会是啥样?
但在那时,多是“二道毛”。从大环境来讲,文革是不兴留长辫子的,生在那个年代,就像阿Q生在清朝末代,到了民主革命时代要革长辫子的命一样。从小环境来讲,小时候,我的头发自己也是作不了主的,由我妈当家。她性子急,说长辫子拖拖拉拉,一点也不清爽,更没有耐性替我打理头发,为了方便,于是从小到大就是留的短发,没有一张长辫子的照片。
从十二岁开始爱美之心萌发,决心要为自己的头发当家作主。同时向老妈发出宣言:头发之事从此不再劳驾她了。自己梳洗自己打理。于是,书桌前多了一面心型的镜子,晨起对着镜子梳妆,周末用香皂洗头,顶级的也就是用袋装或盒装的“海鸥”洗发膏,洗完有一股清香留下,披散的长发任其自然干,然后对着镜子,试着编各式发型,编了拆,拆了编,能作半天妖。那一刻自认为是最美的享受。
就这样,四年终于留得理想中的长辫子。到六十年代末,半长的辫子已搭在胸前,十一月份时留下一张当兵前的全家照。算是圆了自己儿时的梦,那是少女时代唯一的一张长辫子照片。当兵来到大别山,遇上了一位老革命的连长。当兵前就听说过这位老革命的管教十分严厉,在她管辖的女兵中,清一色的短发,不许留刘海,不许穿尼龙花袜,只准穿部队统一发的线袜和布鞋----“老头鞋”(一种老年男性穿的人字口布鞋)。看来,我的长辫子“厄运”难逃。
为了能保住这来之不易、多年来的心血成果,到了新兵连后,我总是把长辫子盘起来塞进军帽里。幸好顶头上司----我的排长没有注意和追查,躲过了一段时间。但最终也没能瞒过连长那对如鹰一般犀利的眼睛。她指名点姓地要求我们剪头发,而且有充分的理由,那就是我们当时住的茅草屋,十分寒冷。为了解决集体宿舍取暖问题,每个房间需要砌炉灶取暖。砌炉子除了用泥坯砖垒外,还要用湿黄泥掺和上稻草、头发来砌,以增加粘合力。于是头发成了不可缺少的原料。连里动员大家剪头发,为砌炉子剪头发成了最充足的理由,接下来可想而知,女兵们的头发,长的变短,短的更短。在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在争做合格军人和如山倒的军令面前,哪一个人都不会躲闪、落后,何况我当时还是一个新兵班长,更要带头。我怀着“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心情,抚摸再三,忍痛割爱,一刀剪去了我四年精心留下来的长辫子,外表还算坚强,虽然没有哭,脸上佯装无所谓的笑容,估计那模样肯定比哭还难看,但那一刻我的心在流血……同时被“割命”的还有一班长,她的辫子比我长,留的时间比我久,剪的时候肯定比我还心痛。听说她剪完辫子痛哭了一场,我只能表示同病相怜,心中的隐痛久久难消。
此后懂得了“服从是军人的天职”的含义,学会了割舍,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忍耐,学会了勇敢面对,并开始了我漫长的军旅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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