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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何总是在杀死小孩?

(2011-11-27 18:31:57)
标签:

校车

残忍

兽性

杂谈

分类: 杂文时评

 

20111119中午,因为不同意妻子提出离婚,妞妞的父亲曹小明拖着还有4天就满3岁的女儿来到岳父杨先生家,将事先准备好的装满汽油的两个饮料瓶从孩子头部浇下去,同时将汽油倒在了他自己身上,曹小明不顾孩子的哭闹,将孩子拉出家门,让其跪在门前,并点燃了打火机。

 

不知为何,最近几年的中国,伤害小孩的事情特别多,而且件件触目惊心。这并不是个例,已经成为一种现象,隔三差五,就有无辜的小孩成为社会的焦点。而且通过仔细分析,你会觉得事件之间有某种联系,而且有很明显的共同点。

 

 去年,全国发生了多起社会极端分子为了报复社会,用菜刀砍死砍伤数名幼儿园的小朋友。他们把对社会的怒火发泄在孩子身上。

 

 然后,有两口子吵架,把小孩扔出窗外的;有当父亲的吸毒,毒瘾犯了后,把小孩倒挂在窗台上的;有为了教育,把小孩打残或者打死的。

 

今年,有令人愤怒的“小悦悦事件”、有让人痛心的“校车事件”,就在23号深夜,一个孩子跟随单亲母亲在天桥下卖烧烤睡着了,好心的老乡担心着凉将其独自留在自己的出租房内,未料到着火自焚。

 

 在这些让令人发指的背后,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孩子成为整个社会弊端的替罪羊。有人对社会的愤怒,没有勇气发泄在别处,只好发泄在最弱小的孩子身上;有人对社会失望,觉得社会暗无天日,所以可以视而不见倒在血泊中的小女孩;有人对家庭不满,自己无法得到幸福,所以把汽油倒在孩子身上,以此来要挟他人。有人无法无天,只为自己敛财,所以才让几十个孩子挤在一辆面包车里,酿成惨剧。一个国家,连孩子的安全都无法保障的情况下,竟然还在外面冒充“大国”,给欧洲的马其顿捐校车。

 

当整个社会把对社会的愤怒与不满,发泄给孩子的时候,这是一种弱者的心理。心理上的强弱,并非是以财富所衡量,而是以尊严衡量。当一个人没有尊严的情况下,他就是一个弱者。鲁迅在一百年轻已经提到过了。

 

我们会发现,所有把怒火发泄在孩子身上的人,都是生活在最底层的人,尊严一词离他们很遥远,或许他们根本不懂什么是尊严,只会伤害比自己更弱的人,他们会有尊严吗?

 

“救救孩子!”

 

 这是鲁迅一百年前的呼声,当时我不太了解这句话的含义,因为时常听到最多的是“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大公无私”、“舍己为人”等等。“救救孩子”对于现代社会来说,仿佛是一句废话。

 

直到今天我才明白“救救孩子!”的真实含义——这是让中国坚守最起码的人性底线。“虎毒不食子”,这条古人的谚语在当今的中国无法实现。所以,我们还未构建起完整的“人性”,在丧失人性的状况下,大谈“文明”建设,有点空中楼阁了。

 

   别再以“个别想象”、“一小撮人”、“大多数人是好的”。这种数据化的方式麻醉自己了。在人类社会里,任何灭绝人性的事情,都是由“个别想象”“一小撮人”衍生的。关键是,为何总是让同样的悲剧翻来覆去的上演?

 

   当一个国家连自己的孩子都无法保护,我们不得不再次面对一个问题:中国人是劣等民族吗?优秀的民族是不会把自己弱小小的同类置于死地的,动物也是如此。而且杀死小孩的方法,并非是全是以外,大都是有意为之,曹小明把汽油倒在妞妞头上,这就是要致孩子于死地,在以一种极端的阴暗心理,杀死自己的小孩。

 

  “大国崛起”、“文化输出”、“经济强国”、“世界领先”、“中国速度”、“中国模式”等等,这些牛逼不要在吹了。我建议,就目前的中国而言,把鲁迅先生的那句:“救救孩子!”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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