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穿着简单而干净的流浪歌手,抱这一把破旧的吉他,坐在立交桥下弹唱,面前放这一个盆子,里面有散碎的零钱。周围围观了很多人,因为这位流浪歌手的歌声的确很动听。
我把一张十块钱的钞票放入盆子里,流浪歌手礼貌性的点了点头,围观的人把目光投到我身上。顿时我脸上热辣辣的,匆匆的离开了。那些人的目光好像在说:“这么大方,以为自己的是大款吗?”
在公交车上,一个老太太上了车,我把座位让给老太太,老太太说了声谢谢,我点了点头。刚才坐在我前面座位上的美女回过头来,白了我一眼,好像再说:“有什么了不起,就你能。”
天地良心,我的举动没有为了证明我是大款的意思,也没有证明“我能”的意思。我给流浪歌手十块钱,是因为他的歌声太好听了,也因为我当时没有一块钱的零钱,结果一咬牙一跺脚,把一包烟钱白送出去。我给老太太让座,是因为让她站着我坐着,于心不忍,让座的目的是为了让自己心里舒服一些罢了。
我的举动怎么会引来别人的白眼?我想别人没那么坏,而是我的心理作用,这种心理叫自卑。我是一个普通人,正义、助人为乐、慷慨解囊与我何干?守住自己本来就羞涩的钱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才是正常人的标准。或许在现代社会里,衡量一个正常人的标准就是本分,如果做出超出自己身份的举动,连自己都觉得怪怪的。
昨天晚上,我到楼下喔喔超市买啤酒。超市门口坐着一个乞丐,超市里的营业员女孩自己掏钱给乞丐买了两盒牛奶。我在一旁看到了这一幕,女孩发现我在看她,脸唰的一下红了,朝我很尴尬的笑一笑。
女孩的行为本是一个善良的行为,为什么还会脸红?我想她和我有同一种自卑的心理。自己本属于社会底层,但还是要帮助别人,最多是穷帮穷。但就算是穷帮穷的行为,也是出于内心的一股正义。
我不相信当代中国社会有多么美好,但更不相信人与人之间是冷漠到了极点。其实,只要是一个正常人,一个没有脱离社会的人,内心都有正义感的存在。就算面对持刀劫匪的“冷漠看客”们,他们内心也有正义感。只是当自己正义感迸发的时候,会本能的用自己的身份、能力、后果等等衡量该不该出手。于是,社会身份所带来的自卑感,限制了小人物匡扶正义的绊脚石。
正义,总会牵扯到理想主义,对于个人来讲,理想主义会超越社会身份,超越现实社会。而我们现在是现实主义社会,平常人的正义只有在好莱坞的小人物英雄梦的电影中得到满足。
自卑会限制自我超越。自卑下的正义,只能是“穷帮穷”,只能是出于对“下面”人的同情。人需要自信,社会需要自信,正义需要自信,我们的自信又从那里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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