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300376)股民索赔案已有胜诉先例,首航高科(002665)索赔案持续推进
(2025-10-24 10:40:19)| 标签: 保利联合索赔慧辰股份索赔世纪华通索赔天沃科技索赔宜通世纪索赔 | 
易事特(300376)股民索赔案已有胜诉先例,首航高科(002665)索赔案持续推进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易事特(300376)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胜诉先例,如果投资者符合条件并且诉讼时效内起诉,起诉后也将大概率获得胜诉。
许峰律师代理的易事特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2025年10月下旬,部分案件再次收到法院送达的测算报告。
2024年12月31日晚,易事特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易事特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二、易事特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三、易事特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综上,易事特通过上述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在2018年3月15日到2023年5月12日之间买入易事特股票,并且在2023年5月12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除了易事特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收到损失测算报告,首航高科(002665)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律师团队同步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5月23日,首航高科公告收到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首航高科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未按规定披露使用募集资金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
2、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导致的关联交易。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你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17年7月1日到2023年12月5日之间买入首航高科股票,并且在2023年12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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