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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动力(600343)投资者索赔案最后三个月倒计时

(2025-04-28 1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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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动力(600343)投资者索赔案最后三个月倒计时

 

上海久诚峰律师提示,航天动力(600343)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者索赔案还在持续推进,相关信息显示,前期已有部分投资者调解获赔。

许峰律师代理的航天动力投资者索赔案已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航天动力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得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正式立案。律师团队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111航天动力公告,近日,公司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资料,共计258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诉讼标的金额共计2747.04万元。

2024325日晚,航天动力(600343)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航天动力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航天动力开展专网通信业务的情况

航天动力为迅速扭转业绩下滑趋势,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达到股东考核要求,经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后于2016年以贸易方式参与隋田力专网通讯业务。2016年至2020年,航天动力及其子公司陕西航天动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节能)开展的智能数据模块业务属于专网通信贸易业务,该项业务属于隋田力专网通信自循环业务的一个环节。与隋田力合作期间,航天动力该业务涉及的全部客户和供应商均由隋田力及其相关人员指定,相关交易合同由隋田力及其相关人员提供,交易价格、数量等合同要素主要由隋田力方确定,航天动力不参与产品加工、仓储及运输环节,不具有交易标的的控制权,不承担交易的售后责任,交易标的从供应商直接运输至客户,交易标的实质是没有实际的第三方市场或使用价值的通讯设备,除融资性贸易外,航天动力实际为交易的资金通道方。航天动力开展的专网通信贸易业务,相关交易均为虚假、不具有业务实质,航天动力虚增收入、利润,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航天动力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6年至2020年年报,航天动力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43,458.54万元、85,360.20万元、77,242.79万元、165,951.30万元和8,217.08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4.09%46.38%40.92%62.59%6.58%,该项业务当期利润分别为788.03万元、1,977.61万元、1,871.30万元,1,353.23万元和1,223.1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20.66%73.84%50.38%14.33%36.01%

航天动力的上述行为导致其披露的2016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航天动力2020年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0718日,航天动力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供应商和交易定价来源于隋田力安排指定,以及航天动力未对全部交易进行现场验收等情况。航天动力2020年披露的该临时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信息,证券法规定,在2017331日到2022813日之间买入航天动力股票,并且在20228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该案目前已经进入最后三个月诉讼时效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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