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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000663)投资者索赔获得一审胜诉

(2024-04-23 15: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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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000663)投资者索赔获得一审胜诉

 

2024423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永安林业(000663)投资者索赔案出现重要进展,律师收到了福州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此次提起索赔的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法院判决永安林业向投资者赔付经过核算的损失,并判决相关高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还不清楚永安林业方面是否会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从投资者角度而言,除了已经起诉到法院的投资者,留给还在观望的投资者时间不多了,许峰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此前2021823日晚,永安林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永安林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永安林业2016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二、永安林业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结合上述2016年度提前确认营业收入、延迟结转营业成本等相关事项对2017年度的影响,福建森源与永安森源上述事项导致永安林业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增营业收入56,817,239.24,虚增营业成本16,878,020.15,虚增净利润27,436,740.1,占当期披露净利润71,280,009.64元的比例达38.49%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此次判决,结合前期开庭情况,在2017428日到2019430日之间买入永安林业股票,并且在20194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但时效到20248月将届满,在诉讼时效届满前提起索赔的投资者,大概率也会获得跟前期相同的判决,并且过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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