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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高新(600701)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哈尔滨中院立案,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倒计时两个月

(2023-08-23 14: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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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高新(600701)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哈尔滨中院立案,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倒计时两个月

 

2023823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工大高新(600701)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哈尔滨中院提交一次立案。目前该案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此前,许峰律师代理的一百多例工大高新投资者索赔案已多个批次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大量投资者胜诉判决,在最后的诉讼时效内,律师团队将推进工大高新投资者索赔的立案工作以及破产重整债权申报工作。

此前20201023日晚,工大高新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工大高新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一、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未及时披露,工大高新通过上述方式累计发生向关联方工大集团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 10.16亿元。

二、对外担保未及时披露,工大高新及其下属公司对外发生的上述18笔担保合计63.1亿元。

三、重大诉讼和仲裁未及时披露。

四、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事项未及时披露。

五、工大高新相关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未及时披露。

六、工大高新重大债务未清偿事项未及时披露。

七、工大高新 2016 年、2017 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生效判决,在201659日到2018724日之间买入工大高新股票,并且在20187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继续发起索赔,但需要提示投资者的是,工大高新投资者索赔仅剩下最后两个月的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后再索赔将失去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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