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峰律师团队:维维股份(600300)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决定书,股民索赔启动
(2020-08-06 00: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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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股份(600300)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决定书,股民索赔启动
(许峰律师团队)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维维股份(600300)虚假陈述案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及时与许峰律师团队联系。
2020年7月24日,维维股份(600300)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维维股份(600300)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维维股份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
(一)对维维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二)对维维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三)对杨启典、赵惠卿、张明扬、崔超、宋晓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十万元罚款;
(四)对崔桂亮、藤谷阳一、孟召永、孙欣、张玉明、罗栋梁、侯立松、丁金礼、徐缨、肖娜、曹荣开、赵昌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万元罚款。
维维股份(600300)投资者索赔条件: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在2017年8月26日到2020年5月7日之间买入维维股份(600300)股票,并且在2020年5月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维维股份(600300)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发起索赔,要求违规主体赔偿其虚假陈述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投资差额等损失。许峰律师团队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投资者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
许峰律师团队
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楼
电话(推荐加微信沟通):13701612286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方式与许峰律师取得联系,许峰律师会告知您提起索赔需准备的材料。获取更多资讯可关注“许峰律师”新浪微博、或者在微信公众号搜索“许峰律师团队”并关注,我们会及时推送最新的案件征集以及案件进展。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近期投资者索赔案件开庭安排:
2020年8月1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雅百特(002323)投资者索赔案将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0年8月21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宝利国际(300135)投资者索赔案将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0年8月2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雅百特(002323)投资者索赔案将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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