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000519)股民索赔已有胜诉判决
(2020-03-05 14: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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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000519)股民索赔已有胜诉判决
(许峰律师团队)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中兵红箭(000519)案的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
2019年12月10日,中兵红箭(000519)公告,长沙中院已对122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一审判决中兵红箭(000519)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需向原告赔偿损失9,753,574.20元,并需承担案件受理费合计170,706.13元,共计9,924,280.33元。
2018年11月2日,中兵红箭(000519)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中兵红箭的违法事实为:
一、未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核算销售收入,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中兵红箭2015年度虚增收入1864.79万元,虚增利润1586.46万元。二、未按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证监会决定对中兵红箭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此外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罚。
中兵红箭(000519)投资者索赔条件: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在2016年3月15日到2017年8月2日之间买入中兵红箭(000519)股票,并在2017年8月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我们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投资者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
许峰律师团队
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楼
电话(推荐加微信沟通):13701612286
qq:9767198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方式与许峰律师取得联系,许峰律师会告知您提起索赔需准备的材料。获取更多资讯可关注“许峰律师”新浪微博、或者在微信公众号搜索“许峰律师团队”并关注,我们会及时推送最新的案件征集以及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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