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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星股份(600078)公告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索赔征集继续推进
(许峰律师团队)
2016年12月29日晚间,澄星股份(600078)公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尚无最终结论。同时,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已于 2016年12月22日届满。鉴于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并审慎考虑,决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澄星股份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不影响投资者索赔的准备工作,如果最终澄星股份被查实存在虚假陈述,投资者即可发起索赔。
2015年12月22 日晚间,澄星股份(600078)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同日,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澄星集团涉嫌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澄星集团立案调查。目前,澄星股份投资者可做初步的投资者索赔准备工作。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满足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在2015年12月23日之前买入澄星股份(600078)股票,并在2015年12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澄星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具体索赔条件后续可能根据调查进展修改)
我们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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