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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中国高科(600730)投资者索赔案将提交立案
(许峰律师团队)
近日,由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首批中国高科(600730)投资者索赔案将提交法院立案。
2016年12月19日晚间,中国高科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对中国高科(600730)等顶格处罚。证监会查明违法事实为:中国高科2012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与武汉天馨、武汉天赐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5,343.38万元,占中国高科201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7.47亿元)的7.15%。
2015年7月23日,中国高科(600730)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未披露关联方交易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中国高科(600730)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2013年4月27日到2015年7月23日之前买入中国高科(600730)股票,并在2015年7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中国高科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我们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律师费用。
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许峰律师团队
电话(可加微信):13701612286
qq:9767198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告知您维权需准备的基础材料。获取更多资讯可关注“许峰律师”新浪微博、“许峰律师”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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