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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600315)投资者索赔案即将正式开庭
(许峰律师团队)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目前正在征集上海家化(600315)投资者的虚假陈述民事索赔案件,首批案件已于2016年2月庭前证据交换结束,目前即将进入正式庭审程序。考虑到各方目前均有和解意向,不排除该案不经过正式开庭而直接通过和解形式结案。
投资者索赔依据:
2015年6月12日晚,上海家化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上海证监局对上海家化及相关高管作出行政处罚。
索赔条件: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在2010年3月12日至2013年11月21日之间买入上海家化(600315),在2013年11月21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均可提起此次索赔。我们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事件起因:
2015年6月12日晚,上海家化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证监局认定,2008年、2009年,上海家化与吴江市黎里沪江日用化学品厂发生采购销售、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已分别达到 2009 年至 2012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标准,但上海家化对于与沪江日化构成的关联方以及联交易情况均未予以披露,构成虚假陈述,证监局对公司予以30万元罚款。
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许峰律师团队
电话(可加微信):13701612286
qq:9767198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告知您维权需准备的基础材料。获取更多资讯可关注“许峰律师”新浪微博、“许峰律师”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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