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生物(000504)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 律师征集投资者维权索赔
(2015-09-29 17:40:54)
标签:
南华生物赛迪传媒000504许峰律师证监会 |
南华生物(000504)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
律师征集投资者维权索赔
(许峰律师团队)
9月24日,南华生物(000504)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32号),南华生物的前身赛迪传媒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符合特定买入卖出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依法向南华生物提起索赔,要求南华生物赔偿其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2015年8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6号),决定对赛迪传媒及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南华生物(原“赛迪传媒”)2014年11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4279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稽查。
索赔条件: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在证监会对南华生物作出行政处罚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投资者均可提起此次索赔:
1、在2012年12月4日至2013年1月17日期间买入南华生(000504)股票,且在2013年1月17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受到损失的投资者。
2、在2013年1月21日至2013年10月27日期间买入南华生物(000504)股票,且在2013年10月27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受到损失的投资者。
事件起因: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32号)认定南华生物主要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一、赛迪传媒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
2007年5月,经原铁道部授权,赛迪传媒主办刊物《和谐之旅》杂志获准在动车组列车上免费摆放。2012年11月29日,中国广告协会铁路分会发布《全国铁路旅客列车杂志摆放权联合招商公告》发布,摆放权由免费上车方式变更为全国统一招标方式,使赛迪传媒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此时《和谐之旅》原授权文件虽未被明文废止,但存在不参与招标就不能在列车上继续摆放的可能性,且无论中标与否,该事件都将对赛迪传媒铁道媒体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属于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赛迪传媒应当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但赛迪传媒直至决定退出参与招标后才披露上述事项。
二、赛迪传媒201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信息且存在虚假记载
2012年年度报告批准报出当日,赛迪传媒董事会决定退出参与摆放权招标并安排善后事宜,其铁道媒体业务停顿已基本确定。但在2012年年度报告中,赛迪传媒仍仅披露因摆放权的统一招标导致“铁道媒体业务未来发展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而未披露董事会已决定退出参与招标的事实,其所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同时,该年度报告还存在未充分披露退出参与摆放权招标事项对商誉资产的影响、未计提商誉减值的理由及判断依据等内容。赛迪传媒2012年年度报告对摆放权招标事项及其影响的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许 峰 律 师 团 队
电话(可加微信):18817202286
qq(可加微信):9767198
电子邮箱:9767198@qq.com。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告知您维权需准备的基础材料。获取更多资讯可关注“许峰律师”新浪博客、公众微信。
2015年10月12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投资者起诉南纺股份(600250)虚假陈述案将在南京中院开庭审理
2015年10月21日,许峰律师代理的莲花味精(600186)投资者起诉莲花味精虚假陈述案将在郑州中院开庭审理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