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法院已受理股民诉友利控股(000584)虚假陈述案   律师继续征集投资者参与索赔 &n

(2015-07-23 14:38:24)
标签:

股民索赔

虚假陈述

许峰律师

友利控股

000584


 

    2015722日,友利控股(000584)发布公告称于721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法律文书,法院已立案受理原告4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索赔标的共计158万元人民币。该案仍在征集中,许峰律师团队持续征集友利控股投资者参与索赔。

2014627,友利控股发布《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因未按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而被处罚。

 

索赔条件

许峰律师认为,在四川证监局对友利控股(000584)作出行政处罚后,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20134232013730日之间买入友利控股股票,并且在20137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友利控股股票的投资者,可向友利控股发起索赔,要求友利控股(000584)赔偿其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事件起因

2014627日的公告中披露了:

2012年,友利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双良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氨纶)与友利控股的关联方双良锅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锅炉)交换承兑汇票1650.83万元,出售承兑汇票给双良锅炉6801.46万元,全年累计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有关承兑汇票的关联交易共计8452.29万元,占友利控股2011年经审计净资产值(165290.07万元)的5.11%。上述关联交易累计总额已高于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而公司却未按规定在201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许 峰 律 师 团 

获取更多资讯可关注“许峰律师”新浪博客、公众微信。

 

许峰律师团队成功案例一览:

1、2015年,代理52位武昌鱼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武昌(600275)成功获赔;
    2、2015年,代理47位宁波富邦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宁波富邦(600768)胜诉; 

3、2014年,代理佛山照明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佛山照明(000541)胜诉;

4、2014年,代理五粮液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五粮液(000858)虚假陈述案胜诉

5、2014年,代理江苏三友(002044)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江苏三友及控股股东等虚假陈述案胜诉;

6、2013年初《人民法院报》“201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例”——ST东盛(600771)案我们代理了64位投资者成功获赔共计510万元,是ST东盛系列案中,代理人数最多、获赔金额最大的律师团队;

7、上海高院“2012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审判十大案例”——ST沪科(600608)案,我们代理了20余位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顺利获赔;

8、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成功后获赔首例——夏新电子(现象屿股份600057)案,我们代理了49位投资者均顺利获赔;

9、此外,我们还代理投资者索赔新嘉联(002188)等若干上市公司并获赔。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