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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照明(000541)被判决赔偿投资者5931万后的 若干重要问答(一)

(2014-11-15 13:16:25)
标签:

杂谈

关于佛山照明(000541)被判决赔偿投资者5931万后的

若干重要问答(一)

 

问答整理/许峰律师团队

许峰律师团队在此次5931万判决中代理了96个案子

 

1114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对数百位投资者起诉佛山照明(000541)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佛山照明向投资者赔付约5931万元。判决消息被公开后,引起我们的当事人、潜在维权投资者以及其他社会各界的关注。截至141115日上午,佛山照明并未发布公告,仅通过董事会秘书接受采访的形式表达态度。综合目前关于佛山照明案的各种公开信息,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对关于佛山照明案当前若干重大问题作出书面整理,并以问答的形式公开,供关心该案的投资者、媒体、佛山照明等参考。

 

问题一:14日到15日,对于5931万判决,佛山照明董秘林奕辉向网易财经、羊城晚报等媒体回应,对此判决结果不服,坚决上诉。是否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许峰律师答:《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并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佛山照明董秘在公告前接受采访并披露相关案件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信披规定,证监会应该依法处理。

 

问题二:在法院作出5931万判决后,投资者是否会上诉?

许峰律师答:综合目前信息,判决可能存在错误,部分投资者对判决结果表示比较满意,但也有不少投资者表示将考虑上诉,尤其一些起诉标的较小的投资者,对于法院的系统风险算法存在非常大的异议,认为法院扣除所谓系统风险的算法没有法律依据。

如果我们代理的投资者要上诉,作为代理律师,会鼎力支持。作为代理律师,也认为法院在系统风险认定上存在问题。在被告没有提交足够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对于系统风险的认定应该保持审慎。投资者是否会上诉,本月之内应该会有结论。我们对于投资者的上诉持支持态度。

 

问题三:佛山照明的虚假陈述违规事实介绍?投资者最晚何时起诉?

许峰律师答:佛山照明的虚假陈述违规事实已经被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所确认,主要为重大担保、关联交易等没有依法披露,具体内容可参考佛山照明于201336日发布的公告,链接为: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03-07/62188429.PDF

因为佛山照明于该日发布了被证监会处罚的公告,所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该案诉讼时效为两年,也就是说,投资者如果还要继续参与起诉佛山照明,必须要在201536日之前提交起诉材料。需要提醒的是,14年春节比较晚,春节后上班是15226日,正式上班后只有一个周时间留给投资者,会非常紧张。所以,如果投资者要起诉,最好在春节前办好全部手续。

 

问题四:后续再提起索赔的投资者是否一定会胜诉?投资者后续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许峰律师答:目前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案一审判决后,原被告都有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的意思,尤其佛山照明上诉的态度比较坚决。即使此前作出的判决,也存在后续增加或减少获赔数额的可能性。后续起诉的投资者也会面临同样的问题。当然,我们认为该案目前还是存在调解的可能性,包括已经作出判决的案件,最终通过调解解决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并且很大。

投资者后续再次起诉索赔,条件为:2010715日至201276日之间买入佛山照明(000541),并且在20127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需要再次提醒的就是诉讼时效问题,目前已经只有一百天左右时间了,投资者不起诉,过期作废。

 

问题五:投资者委托律师提起佛山照明维权诉讼的费用情况以及联系方式?

许峰律师答:目前该类案件,在国内普遍是风险代理,大部分律师前期是不收费用的,只有在最终获赔的情况下(不仅仅是胜诉),才会收取投资者获赔部分的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

目前我们的律师团队已经代理了接近200个投资者的维权案件,其中第一批案子当中96个已经作出判决,其余的案件还在等待法院的受理和开庭安排。作为专门从事投资者维权法律工作的律师,我们还在继续接受投资者的维权委托,有意向委托许峰律师团队进行佛山照明虚假陈述索赔诉讼的投资者,可按照如下的方式联系我们: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许峰律师

电话:13701612286(可加微信),18817202286

QQ408558028

电子邮箱:408558028@qq.com

地址:上海市欧阳路568号庐迅大厦23楼(接受预约来访)

 

案件后续进展,我们会及时整理发布,欢迎并感谢您对许峰律师团队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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