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峰律师征集上海家化(600315)投资者零成本维权
标签:
上海家化股民维权立案调查许峰律师虚假陈述 |
许峰律师征集上海家化(600315)投资者零成本维权
针对上海家化因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规等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专业致力于投资者维权法律服务的许峰律师团队现发出《许峰律师征集上海家化(600315)投资者零成本维权》之启事,符合条件的上海家化投资者可与律师联系维权事宜。
事件起因:
2013年11月21日,上海家化公告称于2013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上海家化立案稽查。同日,上海家化还公告称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上海证监局认定,2008年4月至2013年7月,上海家化与吴江市黎里沪江日用化学品厂发生采购销售、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存在未依法披露关联交易、未进行审议及2009年度累计3000 万元资金拆借关联交易未依法披露等问题,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上海证监局责令上海家化及时整改并限期提交书面报告。
律师观点: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上海家化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相关行为,已经构成虚假陈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在证监会对上海家化作出行政处罚之后,因上海家化此次被立案调查而造成亏损的投资者,即可发起索赔。目前即可与律师联系提前做好维权准备工作。
索赔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及上海家化披露的相关信息,在2008年4月1日至2013年11月20日之间买入上海家化股票,在2013年11月20日之后卖出上海家化股票造成亏损或继续持有上海家化股票而依法推定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起此次索赔。(许峰律师特别提醒:此次索赔不需要卖出股票,具体请将交易记录提交律师后咨询)
律师费用:
许峰律师团队致力于推进投资者维权法律服务的市场化和专业化,又考虑到上海家化案件的管辖法院离我们只有两站路,同时参照国内外投资者维权法律服务的惯例,此次上海家化案件的律师费用安排如下:
1、我们为投资者提供零成本的付费方式选择,直到最后获赔之前,不用支付任何诉讼费用,详情可与许峰律师沟通咨询。
2、如果投资者愿意自己承担诉讼费用(约为损失数额2%)和公证费用,我们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5%-10%的收费模式,即,投资者前期费用为诉讼费(约为自己数额2%)、公证费用(如果法院需要对相关材料进行公证,交给投资者所在当地公证处,主要针对不在上海的投资者),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在投资者获赔后根据获赔数额收取约5%到10%的律师费用。
3、上述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且只适用于经过许峰律师作出特别说明的案件,双方商定后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合作:
从2013年年底开始,许峰律师团队欢迎各地律师洽谈合作事务,详情请关注许峰律师公众微信(公众微信搜索“许峰律师”)。
律师联系方式: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 ,地址:上海市欧阳路568号庐迅大厦23楼,电话:13701612286,qq:408558028 电子邮箱:408558028@qq.com。
关于许峰律师的基本介绍: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