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太湖股份600257虚假陈述股民维权案

(2011-05-14 01:35:27)
标签:

太湖股份

600257

虚假陈述

股民维权

许峰律师

000979

600157

新嘉联

杂谈

分类: 证券民事赔偿相关问题

    根据证监会给太湖股份600257的处罚决定书,在2007年4月3日以后,至2008年4月2日之前买入该公司股票,并在2008年4月2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者可提起诉讼,要求太湖股份600257赔偿给股民造成的损失,该案诉讼时效到2012年5月28日。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许峰律师咨询电话:13701612286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