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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盛科技600771虚假陈述股民维权案的管辖法院

(2010-06-14 12: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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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1

东盛科技

st东盛

000909

st贤成

百科药业

数源科技

天目药业

许峰

    因东盛科技600771公告称公司注册在青海,而办公在西安,本案可能在管辖上存在一点小小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投资人对多个被告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按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由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有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对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以外的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仅以自然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从以上两条规定来看,初步判断该案可能由青海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根据东盛科技的公告,东盛科技联系地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均在陕西西安,许峰律师认为,东盛科技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管辖法院应该是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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