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隐瞒股东关联关系受罚
(2010-05-31 09:23:41)
标签:
大湖股份600257虚假陈述民事赔偿000909德棉股份黄光裕内幕交易杂谈 |
分类: 证券民事赔偿相关问题 |
根据公告,泓鑫控股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时任董事长罗祖亮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总经理曾卫国,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彭荣钦、时任董事、副总经理李祖军、时任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黄新元,时任董事梁淑敏、曹向钧、时任独立董事赵涌涛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证监会决定对大湖股份给予警告;对罗祖亮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曾卫国、彭荣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李祖军、黄新元、梁淑敏、曹向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对赵涌涛给予警告。
公司2006年年报显示,泓鑫控股与安乡水产分别为公司第一、二大股东,公司未公告二者之间的关联关系。证监会2008年12月2日开始对大湖股份进行调查、审理。(李阳丹)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