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城孝养故事六则(转载董顺德博文)
(2016-07-19 22: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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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顺德
这节课,我们选取6个古代慈城地区的孝养故事来讲。前三个是儿子孝养父母,后三个是女儿、儿媳孝养父母、公婆。
孝养,意思就是竭尽孝诚奉养父母。古代还有一个形容孝养的词语叫“色养”,《论语》“子夏问孝。子曰:‘色难。’”——子夏问孔子什么是孝,孔子回答“脸色很难。”意思是儿女对父母和颜悦色,从来不发脾气、不给父母脸色看,很难。我们从小到大,能做到从来不对父母赌气、不对父母发脾气吗?还有,儿女能观察父母的脸色,体谅父母的心情,也很难。能克服“色难”去孝养父母,就叫色养。
我们来看看古人是怎么孝养父母亲人的。
1、木工侍母
虞允豹,木工也。幼孤,事母柴至孝。母瞽且痫(xián),允豹祷天刲(kuī)股,卒不愈。常扶持抑搔(yì
虞允豹是一个木匠,从小失去父亲,对母亲柴氏非常孝顺。母亲双目失明而且患有癫痫,虞允豹曾经祷告苍天,割下自己的大腿肉做药,希望治愈母亲的疾病,可是没有见效。他平日里悉心照料母亲的生活,扶着她行动,给她抓痒,亲手刷洗马桶。他出门给人家打工,从不敢远离家门,每到吃饭时间必定回家给母亲做饭。那些雇主大都被他的孝心所感动,也就不和他计较工时的长短,不催促他早点完工。他的母亲卧病二十年,他就这样二十年如一日精心照顾。也有人劝他娶一个老婆,为他分担家务。虞允豹说:“娶老婆不难,只怕娶不到贤惠的老婆,不会照顾我的母亲,母亲就不能顺心了。”但后来他还是娶了妻子蒋氏,生了两个孩子。在虞允豹看来,娶老婆不是为了他自己享福,而是为了他母亲享福。
虞允豹的行为符合中国古代孝道中的三条:
1、《礼记》曰:“亲老,出不易方,复不过时。”——父母年老,儿子出门不能随意改变方向,回家不能迟到。这是为了不让父母担心,为了就近照顾父母亲。所以虞允豹出门打工“未敢远离,每食时必归”。
2、《孟子》曰:“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如果只顾自己赚钱,只爱老婆孩子,而把父母丢在一边,不好好照顾,这是三大不孝之一。虞允豹担心娶来的老婆不能让母亲顺心,宁可不娶老婆。
3、《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有三种不孝,其中没有子孙后代是最大的不孝。虽然担心娶了老婆不能好好照顾母亲,但为了避免“无后”这种最大的不孝,他后来还是娶了老婆,生了孩子。
古代孝子的一些想法和做法,现代人可能不完全赞同,比如割大腿肉做药,为了祖先必须生孩子等等。但是像虞允豹这样的孝子对于他们的父母具有无私奉献精神,这是很令人赞叹的。孝的本质在于无私奉献,这一点,无论古代还是现代,都是一样的。
2、负米养亲
王照,字文诰。幼颖异,家贫,越长溪岭数十里,负薪易米以养亲。尝暮归,蹉跌(cuō
王照,从小就很聪明,因为家里穷,他就翻越有几十里山路的长溪岭,把山上砍来的柴卖给城里人,卖柴换米,奉养父母。有一次回来晚了,不幸跌伤了脊椎骨,一直未能痊愈。十五岁那年,邻居家着火,火势蔓延到他家,他的母亲卧病在床,王照不顾一切冲进火场把母亲背了出来,自己受伤差一点丧命。经过这一场火灾,家里更加贫困,于是他去杭州学手艺谋生,给老板做出纳。等有了一些积蓄,也做一点小生意,以此养家。每年春秋时节他都要回家探望父母,二十多年从不间断。他的儿子王显堂,对他也非常孝顺,但只要饭菜稍微丰盛一点,王照就会放下筷子掉眼泪,说:“当年我卖柴换米奉养父母的时候,父母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的饭菜啊,想起他们,我现在怎么吃得下去呢?”
王照的行为也符合中国古代孝道中的三条:
1、《孝经》曰:“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庶人就是老百姓。老百姓的孝道就是利用天时地利,小心谨慎,勤俭节约,以奉养父母。当时王照还不到十五岁,就懂得把山上的柴砍下来卖给城里人,赚钱买米,利用天时地利条件奉养父母,这就是“庶人之孝”。
2、《尚书》曰:“肇(zhào)牵车牛,远服贾(gǔ),用孝养厥(jué)父母。”意思是为了赡养我们的父母,可以赶着牛车装着货物到远方去做生意。王照离开家乡去杭州做生意,也是为了做生意赚钱可以更好地赡养父母。
3、中国古代“二十四孝”有一个“子路负米养亲”的故事。子路是孔子的著名弟子,也是一位孝子。他年轻时家里穷,为了赡养父母,常常要到一百里外的地方把米背回来给父母吃。后来父母去世了,子路也做了大官,家里很有钱了,粮食多得吃不完,但他还是觉得伤心。他说:“父母在世的时候,那时我虽然辛苦,但心里觉得甜。现在我生活条件优越,父母却享受不到了,所以我更怀念从前和父母在一起的时光,虽然那个时候只能吃野菜粗粮,也比现在幸福。”
王照对着好饭好菜却放下筷子吃不下,还掉眼泪,他的心情和子路是一样的。
3、端碗先思父母饥饱
冯瑮(lì)父景祚(zuò),高年失明,淹床蓐(rù)凡十五年。瑮事之始终惟谨。虽家素贫,每食必备甘旨,惟所欲进之。里人王尚书冢(zhǒng)子铎(duó),轻财好义,素重瑮,延之家塾。每有珍味,辄(zhé)不食。铎觉之,必先馈其父,然后馔(zhuàn)瑮,瑮始食。(《光绪慈溪县志》卷二十七·十九)
“端碗先思父母饥饱”,意思就是自己吃饭之前,先要想想父母有没有饭吃。
冯瑮的父亲冯景祚年老体弱,眼睛失明,卧病在床十五年,冯瑮始终细心照顾。家里虽然穷,但每餐都能给父亲准备可口的饭菜,父亲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同乡工部尚书王来的长子王铎,他轻视钱财而看重道义,素来敬重冯瑮,请冯瑮做家庭教师。他们一起吃饭,每当有美味佳肴,冯瑮都放下筷子不肯吃。王铎觉察到了,就每次都把美味佳肴先给冯瑮的父亲冯景祚送去吃,然后再请冯瑮享用。这样冯瑮才肯吃下去。
冯瑮的故事和司马光《家范》中记载的两个“端碗先思父母饥饱”的故事相似。
1、孝子郭原平的故事——郭原平给人打工。主人给他饭吃,郭原平认为自己家里穷,父母吃不上好饭好菜,他自己也就只配吃盐拌饭。如果家中断了粮食,他也整天不吃饭,和家人一同挨饿。等到天黑收工,拿了工钱买米回家,才和家人一起吃饭。
2、孝子何子平的故事——何子平是一个小官。每月俸禄所得白米,总要拿去卖掉换粗粮。别人问为什么,他说:“我母亲住在远方的老家,不能吃到白米,我在这里怎么能独自享用白米呢?我也只配吃粗粮。”每次有人送给他好吃的东西,如果不能寄到家里给父母享用,他就不肯接受。他说:“我出来做官,原本就是为了供养父母,不是为我自己。”
还有一个“陆绩怀橘”的故事——陆绩六岁时,去别人家做客,主人招待他吃橘子。他在怀里藏了三个橘子。临走时,橘子掉了出来。主人说:“你来别人家做客,为什么偷藏橘子啊?”陆绩说:“橘子很甜,我想留给母亲吃。”主人夸他这么小就懂得孝敬父母了。
《左传》曰:“子虽齐圣,不先父食久矣。”不管儿子多么聪明睿智,不管做多大的官,有多少钱,只要父亲还没吃饭,儿子就不应该抢着先吃。如果父母吃不饱饭,做儿女的也不配吃饱饭,这就是“子不先父食”,也就是要“端碗先思父母饥饱”的意思,自古以来都是这个道理,而冯瑮真正做到了。
以下三个是女儿、儿媳孝养父母、公婆的故事——(古人把公婆叫做姑舅,也就是妈妈叫爷爷“舅”,妈妈叫奶奶“姑”)
4、弹花孝妇
董肇伦妻叶氏。肇伦成衣,家贫,年三十四,始克娶。叶氏年甫十五,勤俭助养孀姑。乾隆六十年(1795),肇伦病笃,以母老属叶而瞑(míng)。叶竭蹶(jué)葬夫,姑妇相依为命。先世薄田二亩,忍冻馁(něi)不敢弃。常早起作炊奉姑,种(zhǒng)火温午饭而出,为邻里弹棉织布,至酉(yǒu)而归,为姑作晚炊,终年如此,乡里称“弹花孝妇“。居毁于火,力营屋两楹(yíng)以奉姑。事姑四十一年,姑寿至八十有九。(《光绪慈溪县志》卷三十六·四十七)
董肇伦是一个做衣服的裁缝,因为家里穷,34岁才娶到老婆。他的老婆叶氏嫁给他时才15岁。古代人结婚早,34岁才娶老婆很奇怪,而15岁嫁人倒不奇怪,和现代社会刚好相反。叶氏和丈夫一起勤劳节俭,赡养婆婆。后来董肇伦病重,临终前把年迈的老母亲托付给他的妻子叶氏。叶氏竭尽全力给丈夫办完丧事,从此和婆婆两个人相依为命。祖上留下来两亩薄田,因为是祖先留下来的,不管家里再穷,她也不忍心卖掉。平时每天早早起来,给婆婆做早饭,留下火种给婆婆热午饭,再出门去给别人家弹棉花织布,一直忙到傍晚五点以后回来,再给婆婆做晚饭。长年如此,所以人们称她“弹花孝妇”。后来家里不幸着火烧了房子,她又重新建造两间房子给婆婆居住。她侍奉婆婆四十一年,婆婆安享晚年活到八十九岁。
叶氏的孝,在于丈夫去世后非但没有抛弃这个家,而且代替丈夫孝养婆婆。
5、乞食养姑
裘熙敬妻徐氏,家贫,与姑汪氏共艰苦,年三十二而寡。姑老,复瘫痪,卧床四年,徐挈(qiè)二幼子乞食以养。雨则留子伴姑,冒雨独行。褴褛之衣,恒数日不得干。或劝待雨霁,曰:“吾寒可忍,如迈姑稚子何?”姑殁(mò
徐氏三十二岁的时候丈夫去世,家里很穷,她与婆婆相依为命。她的婆婆年老,而且瘫痪在床,长达四年。在此期间,徐氏带着两个幼小的儿子去外面要饭,靠要饭所得孝养婆婆。如果下雨,她就留下儿子陪伴婆婆,自己一个人冒着雨去要饭。身上穿的破衣服被雨淋湿了,没有可以换的衣服,只能连续几天穿着湿漉漉的破衣服出门要饭。有人劝她雨过天晴后再去要饭,她说:“我自身饥寒还可以忍受,但一家老小哪里来吃的?”婆婆去世后,她借钱办丧事,用纺纱织布还债。人家可怜她,不要她还钱,她却说:“哪里有儿媳妇、孙子在,却还要麻烦外人来给家里老人送终的?”坚决要把欠下的钱还上。
这个故事也和上一个故事一样,都是讲儿媳妇“代夫尽孝”。这个故事还讲到给老人送终这件事。古人认为“送终”这件事很重要——
《中庸》曰:“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意思是说,父母去世了,在儿女的心中,就好像他们还活着,要像他们活着的时候一样尽自己的孝心,不要愧对祖先,这是孝的最高境界。
孟子曰:“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
孟子说:“赡养父母还算不上什么大事,只有给他们送终这件事,才算大事。”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送死”这件事做得不好,会给祖先带来坏名声,而祖先的名声最重要。
故事中的这位徐氏在婆婆生前,尽自己的能力赡养婆婆,在婆婆去世后,还是要尽自己的能力还清债务,完成“送死”这件大事。她认为不这样做就会给祖先带来不好的名声,就要愧对祖先,这是“孝之至也”,也体现了她的人品。
6、侍父不嫁
桂义女。父诸生桂宁,生三女,叹曰:“汉有缇萦(tí
桂义女的父亲桂宁是一个秀才,他生了三个女儿,没有儿子,心里很遗憾,他说:“汉朝的时候有一个孝女缇萦,她能保全父亲的性命,你们三个女儿都是要嫁人的,谁能做我晚年的依靠呢?”(孝女缇萦的故事是这样的:她的父亲被人诬陷,被判有罪,要押解进京。缇萦为了救父亲,一路跟着来到京城,她给皇帝上书,愿意将自己卖给官府做奴隶,换取父亲无罪。皇帝被她的孝心感动了,赦免了她的父亲。)听父亲桂宁这样叹息,这时他的小女儿毅然决然地说:“父亲用不着担心,我愿意终生奉养您老人家。”从此她就像儿子一样陪伴父亲二十年,没有嫁人。后来桂宁病重,去世前嘱咐家人要给小女儿选择配偶,都被她拒绝了,结果终身未嫁。桂义女的大姐夫是国子监祭酒陈敬宗,朝廷大官。陈敬宗要向朝廷报告她的事迹,也被桂义女拒绝了。
为了照顾父母而终生不嫁,在古代像这样的故事还有不少:
《元史·列女传》:畏吾氏三女,家钱塘。诸兄远仕不归,母思之疾。三女欲慰母意,乃共断发誓天,终身不嫁以养母。同力侍护四十余年。母竟以寿终。
畏吾氏三姐妹,因为哥哥一去不回,母亲思念成病。为了照顾母亲,她们一起剪下头发对天发誓,愿意终身不嫁照顾母亲。她们一起照顾母亲长达四十年,她们的母亲得以安度晚年。
我们现代人可能不太能理解古代女子的这种做法,甚至认为这种做法很傻。因为现代人认为,女儿和儿子一样,都有义务照顾父母亲。但按照古代礼法,女儿嫁人以后,她首先要把丈夫一家人放在心上,要把丈夫的父母放在前面,而把自己的亲生父母放在后面,这叫做“未嫁从父,既嫁从夫”(《礼记》)。桂义女的父亲没有儿子,如果三个女儿都出嫁了,按规定女儿首先要去照顾丈夫的父母,就很难顾得上他了。为了更好地照顾父亲,桂义女选择不嫁人,在古代社会,她只能采取这种办法。
宋代有一首小诗,称赞女儿也能像儿子一样尽孝:
妇女之孝二十首·木兰
谨勿悲生女,均之有至情。萦能赎父罪,兰亦替爷征。(林同《孝诗》)
意思是说,不要伤心生了女儿,没有生儿子。无论儿子女儿都有热爱父母的真情。你看缇萦能救父亲,木兰替父从军。木兰是古代有名的女中豪杰。她父亲年老,不能当兵打仗了。为了让父亲安享晚年,木兰女扮男装去打仗,立下赫赫战功。“谁说女子不如男”这句唱词就是称赞木兰的。所以说,只要有孝心,生男生女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