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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城孝养故事六则(转载董顺德博文)

(2016-07-19 22:44:52)
标签:

慈城

教育

历史

文化

杂谈

分类: 慈城轶事
                          慈城孝养故事六则

董顺德

 

这节课,我们选取6个古代慈城地区孝养故事来讲。前三个是儿子孝养父母,后三个是女儿、儿媳孝养父母、公婆。

孝养,意思就是竭尽孝诚奉养父母。古代还有一个形容孝养的词语叫“色养”,《论语》“子夏问孝。子曰:‘色难。’”——子夏问孔子什么是孝,孔子回答“脸色很难。”意思是儿女对父母和颜悦色,从来不发脾气、不给父母脸色看,很难。我们从小到大,能做到从来不对父母赌气、不对父母发脾气吗?还有,儿女能观察父母的脸色,体谅父母的心情,也很难。能克服“色难”去孝养父母,就叫色养。

我们来看古人是怎么孝养父母亲人的。

 

1、木工侍母

虞允豹,木工也幼孤,事母柴至孝。母瞽且痫(xián),允豹祷天刲(kuī)股,卒不愈。常扶持抑搔(yì sāo),亲涤溺器。佣(yōng)于外,未敢远离,每食时必归,为母执爨(cuàn)。主人多感其孝,不复较工之多寡。母病废二十年,事之如一日。或劝允豹娶妇,以代劳勚(yì),曰:“娶妇易,得贤妇难,倘不贤,忤(wǔ)母意矣。”后娶于蒋,有二子。(《光绪慈溪县志》卷三十三·二十)

虞允豹是一个木匠,从小失去父亲,母亲柴氏非常孝顺。母亲双目失明而且患有癫痫,虞允豹曾经祷告苍天,割下自己的大腿肉做药,希望治愈母亲的疾病,可是没有见效。他平日里悉心照料母亲的生活,扶着她行动,给她抓痒,亲手刷洗马桶。他出门给人家打工,不敢远离家门,每到吃饭时间必定回家给母亲做饭。那些雇主大都被他的孝心感动,也就和他计较工时长短,不催促他早点完工他的母亲卧病二十年,他就这样二十年如一日精心照顾有人劝一个老婆为他分担家务虞允豹说:“娶老婆不难,只怕娶不到贤惠的老婆不会照顾我的母亲,母亲就不能顺心了。”但后来他还是娶了妻子蒋氏,生了两个孩子。在虞允豹看来,娶老婆不是为了他自己享福,而是为了他母亲享福。

虞允豹的行为符合中国古代孝道中的三条:

1、《礼记》曰:“亲老,出不易方,复不过时。”——父母年老,儿子出门不能随意方向,回家不迟到。这是为了不让父母担心,为了就近照顾父母亲。所以虞允豹出门打工未敢远离,每食时必归

2、《孟子》曰:“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如果只顾自己赚钱,只爱老婆孩子,把父母在一边,不好好照顾,这是三大不孝之一。虞允豹担心娶来的老婆不能让母亲顺心,宁可不娶老婆。

3、《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有三种不孝,其中没有子孙后代是最大的不孝。虽然担心娶了老婆不能好好照顾母亲,但为了避免“无后”这种最大的不孝,他后来还是娶了老婆,生了孩子。

古代孝子的一些想法和做法,现代人可能不完全赞同,比如割大腿肉做药,为了祖先必须生孩子等等。但是像虞允豹这样的孝子对于他们的父母具有无私奉献精神,这是很令人赞叹的。孝的本质在于无私奉献,这一点,无论古代还是现代,都是一样的。

 

2、负米养亲

王照,字文诰。幼颖异家贫,越长溪岭数十里,负薪易米以养亲。尝暮归,蹉跌(cuō diē)伤脊,终不愈。年十五,邻火及其寝,母病,照号呼负以出,受伤几殆(jǐ dài)。家由是益困。乃艺于杭,为金陵贾(gǔ)主出纳。积薪水,兼营(shí)以自给(jǐ)。春秋归省(xǐng),二十余年无。子,显堂,亦能色养,所奉稍腆,照辄(zhé)投箸(zhù)泣下,曰:“向吾为亲负米时,能具此邪(yé)?”年六十九卒。(《光绪慈溪县志》卷三十三·五)

王照,从小就很聪明,因为家里穷,他就翻越有几十里山路的长溪岭,把山上砍来的柴卖给城里人,卖柴换米,奉养父母。有一次回来晚了,不幸跌伤了脊椎骨,一直未能痊愈。十五岁那年,邻居家着火,火势蔓延到他家他的母亲卧病在床,王照不顾一切冲进火场把母亲背了出来,自己受伤差一点丧命。经过这一场火灾,家里更加贫困,于是去杭州学手艺谋生,给老板做出纳。等有了一些积蓄,也做一小生意,以此养家每年春秋时节他都要回家探望父母,二十不间断。他的儿子王显堂对他也非常孝顺,但只要饭菜稍微丰盛一点,王照就会放下筷子掉眼泪,说:“当年我卖柴换米奉养父母的时候,父母从来吃过这么好的饭菜想起他们,现在怎么吃得下去?”

王照的行为也符合中国古代孝道中的三条:

1、《孝经》曰:“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庶人就是老百姓。老百姓的孝道就是利用天时地利,小心谨慎勤俭节约,以奉养父母。当时王照还不到十五岁,就懂得把山上的柴砍下来卖给城里人,赚钱买,利用天时地利条件奉养父母,这就是庶人之孝

2、《尚书》曰:“肇(zhào)牵车牛,远服贾(gǔ),用孝养厥(jué)父母。”意思是为了赡养我们的父母可以赶着牛车装着货物到远方去生意王照离开家乡去杭州做生意,也是为了做生意赚钱可以更好地赡养父母。

3中国古代“二十四孝”有一个“子路负米养亲”的故事。子路是孔子的著名弟子,也是一位孝子。他年轻时家里穷,为了赡养父母,常常百里外的地方把米背回来给父母吃。后来父母去世了,子路也做了大官,里很有钱了,粮食多得吃不完,他还是觉得伤心。他说:“父母在世的时候,那时我虽然辛苦,但心里觉得甜。现在我生活条件优越,父母却享受不到了,所以我更怀念从前和父母在一起的时光,虽然那个时候只能吃野菜粗粮,也比现在幸福。”

王照对着好饭好菜却放下筷子吃不下,还掉眼泪,他的心情和子路是一样的。

 

3、端碗先思父母饥饱

冯瑮(lì)父景祚(zuò),高年失明,淹床蓐(rù)凡十五年瑮事之始终惟谨。虽家素贫,每食必备甘旨,惟所欲进之。里人王尚书冢(zhǒng)子铎(duó),轻财好义,素重瑮,延之家塾。每有珍味,辄(zhé)不食。铎觉之,必先馈其父,然后馔(zhuàn)瑮,瑮始食。(《光绪慈溪县志》卷二十七·十九)

“端碗先思父母饥饱”,意思就是自己吃饭之前,先要想想父母有没有饭吃。

冯瑮的父亲冯景祚年老体弱,眼睛失明,卧病在床十五年,冯瑮始终细心照顾。家里虽然穷,但每餐都能给父亲准备可口的饭菜,父亲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同乡工部尚书王来的长子王,他轻视钱财而看重道义,素来敬重冯瑮,请冯瑮做家庭教师。他们一起吃饭,美味佳肴冯瑮放下筷子不肯吃觉察到了,每次都把美味佳肴先冯瑮的父亲冯景祚送去吃,然后再请冯瑮享用这样冯瑮肯吃下去

冯瑮故事和司马光《家范》中记载的两个“端碗先思父母饥饱”的故事相似。

1孝子郭原平的故事——郭原平主人给他饭吃,郭原平认为自己穷,父母吃不上好饭好菜自己也就只吃盐饭。如果家中断了粮食,他也整天不吃饭,和家人一同挨饿。等到天黑收工,拿了工钱买回家,才和家人一起吃饭

2孝子何子平的故事——何子平是一个小官。每月俸禄所得白米,总要拿去卖掉换粗粮别人问为什么,他说我母亲住在远方的老家,不能到白米,我在这里怎么能独自享白米呢?我也只配吃粗粮。”每次有人送给他好吃的东西,如果不能寄到家里给父母享用,他就不肯接受。:“我出来做官,原本就是为供养父母,不是为自己。

还有一个“陆绩怀橘”的故事——陆绩六岁时,去别人家做客,主人招待他吃橘子。在怀里藏了三个橘子。临走时,橘子掉了出来主人说你来别人家做客,为什么偷藏橘子陆绩橘子很甜,我留给母亲吃。”主人夸他这么小就懂得孝敬父母了。

《左传》曰:子虽齐圣,不先父食久矣。不管儿子多么聪明睿智,不管做多大的官,有多少钱,只要父亲还没吃饭,儿子就不应该抢着先吃。如果父母吃不饱饭,做儿女的也不配吃饱饭,这就是“子不先父食”,也就是要“端碗先思父母饥饱”的意思,自古以来都是这个道理,而冯瑮真正做到了。

 

以下三个是女儿、儿媳孝养父母、公婆的故事——(古人把公婆叫做姑舅,也就是妈妈叫爷爷“舅”,妈妈叫奶奶“姑”)

 

4、弹花孝妇

董肇伦妻叶氏肇伦成衣,家贫年三十四,始克娶叶氏年甫十五勤俭助养孀姑。乾隆六十年(1795),肇伦病笃,以母老属叶而瞑(míng)。叶竭蹶(jué)葬夫,姑妇相依为命。先世薄田二亩,忍冻馁(něi)不敢弃。常早起作炊奉姑,种(zhǒng)火温午饭而出,为邻里弹棉织布,至酉(yǒu)而归,为姑作晚炊,终年如此,乡里称“弹花孝妇“。居毁于火,力营屋两楹(yíng)以奉姑。事姑四十一年,姑寿至八十有九。(《光绪慈溪县志》卷三十六·四十七)

董肇伦是一个做衣服的裁缝,因为家里穷,34岁才娶老婆。他的老婆叶氏嫁给他时才15岁。古代人结婚早,34岁才娶老婆很奇怪,而15岁嫁人倒不奇怪,和现代社会刚好相反。叶氏和丈夫一起勤劳节俭,赡养婆婆。后来董肇伦病重,临终前把年迈的老母亲托付给他的妻子叶氏。叶氏竭尽全力给丈夫办完丧事,从此和婆婆两个人相依为命。祖上留下来两亩田,因为是祖先留下来的,不管家里再穷,她也不忍心卖掉。平时每天早早起来,给婆婆做早饭,留下火种给婆婆午饭,出门去给别人家弹棉花织布,一直忙到傍晚五点以后回来给婆婆做晚饭。长年如此,所以人们称她“弹花孝妇”。后来家里不幸着火烧了房子,她又重新建造两间房子给婆婆居住。她侍奉婆婆四十一年,婆婆安享晚年活到八十九岁。

叶氏的孝,在于丈夫去世后非但没有抛弃这个家,而且代替丈夫孝养婆婆。

    《礼记》:“妇事舅姑,如事父母”——意思是说,儿媳妇侍奉公婆要像亲生儿女侍奉父母一样,也就是妈妈对待爷爷奶奶,要像妈妈对待外公外婆一样好。故事中董肇伦去世赡养他母亲的责任便转移给了他的叶氏叶氏要像她的丈夫一样侍奉她的婆婆,这就叫“妇供子职、“代夫尽孝

   

5、乞食养姑

裘熙敬妻徐氏,家贫,与姑汪氏共艰苦,年三十二而寡。姑老复瘫痪,卧床四年,徐挈(qiè)二幼子乞食以养。雨则留子伴姑,冒雨独行褴褛之衣恒数日不得干。或劝待雨霁,曰:“吾寒可忍,如迈姑稚子何?”姑殁(mò ),丧葬皆贷于人,积纺绩以偿之。人怜其贫苦,不受。则曰:“焉有有妇有孙而累人送死者乎?”坚不允。(《光绪慈溪县志》卷三十七)

徐氏三十二岁的时候丈夫去世,家里穷,她与婆婆相依为命。她的婆婆年而且瘫痪在床,长达四年。在此期间,徐氏带着两个幼小的儿子去外面要饭,要饭所得养婆婆。如果下雨,她就留下儿子陪伴婆婆,自己一个人冒着雨去要饭身上穿的破衣服被雨淋湿没有可以换的衣服,只能连续几天穿着湿漉漉衣服出门要饭。有人劝她雨过天晴后再去要饭,她说:“我自身饥寒还可以忍受,但一家老小哪里来吃的?”婆婆去世后,借钱办丧事,用纺纱织布还债。人家可怜她,不要她还钱,她却说:“哪里有儿媳妇、孙子在,却还要麻烦外人来给家里老人送终的?”坚决要把欠下的钱还上。

这个故事和上一个故事一样,都是讲儿媳妇代夫尽孝。这个故事还讲到给老人送终这件事。古人认为“送终这件事很重要——

《中庸》:“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意思是说,父母去世,在儿女的心中就好像他们还活着,要像他们活着的时候一样尽自己的孝心,不要愧对祖先,这是孝的最高境界

孟子曰:“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

孟子说:“赡养父母算不上什么大事,只有他们送终这件事,才算大事。”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送死”这件事做得不好,会给祖先带来坏名声,而祖先的名声最重要

故事中的这位徐氏在婆婆生前,尽自己的能力赡养婆婆,在婆婆去世后,还是要尽自己的能力还清债务,完成“送死”这件大事。她认为不这样做就会给祖先带来不好的名声,就要愧对祖先,这是“孝之至也”,也体现了她的人品。

 

 

6、侍父不嫁

桂义女父诸生桂宁,生三女,叹曰:“汉有缇萦(tí yíng),乃能全父。汝三人谁足仗者?”其女毅然曰:“父弗忧,吾愿终身侍养。”遂菽(shū)水承欢,供子职者二十余年。及父病笃,嘱以择配,女力辞。长女适祭酒陈敬宗,敬宗欲请于朝,又力辞之。(《光绪慈溪县志》卷三十五·八)

桂义女的父亲桂宁是一个秀才,他生了三个女儿,没有儿子,心里很遗憾,他说:“汉朝的时候有一个孝女缇萦,她能保全父亲的性命,你们三个女儿都是要嫁人的,谁能做我晚年的依靠?”孝女缇萦的故事是这样的:她的父亲被人诬陷,被判有罪要押解进京。缇萦为了救父亲,一路跟着来到京城,她给皇帝上书,愿意将自己卖给官府做奴隶,换取父亲无罪。皇帝被她的孝心感动了,赦免了她的父亲。)听父亲桂宁这样叹息,这时他的小女儿毅然决然地说:“父亲用不着担心,我愿意终生奉养您老人家。”从此就像儿子一样陪伴父亲二十年,没有嫁人。后来桂宁病重去世前嘱咐家人小女儿选择配偶,都拒绝了,结果终身未嫁。桂义女的大姐夫是国子监祭酒陈敬宗朝廷大官。陈敬宗要向朝廷报告她的事迹,也桂义女拒绝了。

为了照顾父母终生不嫁,在古代像这样的故事还有不少:

《元史·列女传》畏吾氏三女,家钱塘。诸兄远仕不归,母思之疾三女欲慰母意,乃共断发誓天,终身不嫁以养母同力侍护四十余年。母竟以寿终。

畏吾氏三姐妹,因为哥哥一去不回,母亲思念成病。为了照顾母亲,她们一起剪下头发对天发誓,愿意终身不嫁照顾母亲。她们一起照顾母亲长达四十年,她们的母亲得以安度晚年。

我们现代人可能不太能理解古代女子的这种做法,甚至认为这种做法很傻。因为现代人认为,女儿和儿子一样,都有义务照顾父母亲。但按照古代礼法,女儿嫁人以后,她首先要把丈夫一家人放在心上,要把丈夫的父母放在前面,而把自己的亲生父母放在后面,这叫做“未嫁从父,既嫁从夫”(《礼记》)。桂义女的父亲没有儿子,如果三个女儿都出嫁了,按规定女儿首先要去照顾丈夫的父母,就很难顾得上他了。为了更好地照顾父亲,桂义女选择不嫁人,在古代社会,她只能采取这种办法。

宋代有一首小诗,称赞女儿也能像儿子一样尽孝:

妇女之孝二十首·木兰

谨勿悲生女,均之有至情。萦能赎父罪,兰亦替爷征。(林同《孝诗》)

意思是说,不要伤心生了女儿,没有生儿子。无论儿子女儿都有热爱父母的真情。你看缇萦能救父亲,木兰替父从军。木兰是古代有名的女中豪杰。她父亲年老,不能当兵打仗了。为了让父亲安享晚年,木兰女扮男装去打仗,立下赫赫战功。“谁说女子不如男”这句唱词就是称赞木兰的。所以说,只要有孝心,生男生女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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