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于强
二战后的萧条时期,每个周末,十三岁的路克都会偷偷溜出家门,步行三个多小时,穿越六个街区,到达“六只耳”商店。在店铺明亮的玻璃橱窗里,有一只衬着白绸缎的精品盒子,里面是一支暖红色、雍容华贵、闪着诱人光芒的钢笔,它的名字叫红爵士。
两年前,路克跟随妈妈到姑妈家,偶然路过那里,就被那支红色的漂亮钢笔深深吸引住了。他站在那里,目不转睛地盯着那支笔。这时,那个一脸大胡子的店老板走出来:
“小伙子,你喜欢这支笔吗?”
路克点点头。大胡子老板夸他真有眼光,说这支笔是独一无二的,是当年大文豪雨果用过的,笔帽上还雕刻着他的亲笔签名,世界上只此一支,拥有这支笔的人,便可以写出世上最优美动人的文字。
“多少钱呢,先生?”路克忍不住问。大胡子刚说了个价格,路克就看到母亲脸色惨白,一把拉起路克逃离了那里。路克的父亲早年在战场上阵亡,母亲独自抚养着路克和他的两个姐姐。由于生计艰难,姐姐们不到十五岁就进了缫丝厂做女工,母亲在有钱人家做帮佣,可赚的钱却连肚皮都填不饱,那支昂贵的奢侈钢笔,从此成了路克的梦。每周,他都会跑去“六只耳”商店,把脸贴在橱窗上,热切的目光简直能把那支红爵士融化。
这天,路克又来到“六只耳”,那个大胡子老板幽灵般的出现在他身后: “年轻人,你是不是想得到那支红爵士?”
路克吓了一跳,当他看清大胡子并没有恶意时,便红着脸说: “是……可是,我没有钱买。”
“没有哪个人是带着钱柜出生的,你可以自己去努力工作赚钱啊。年轻人,我可以向你保证,在你有能力购买这支笔前,我不会将它出售给别人的。”大胡子说。大胡子的话让路克看到了希望,由于战后缺少老师,学校只有半天课程,他决定利用剩下的半天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当然,这要瞒着家里人。
但由于国家经济萧条,失业率激增,连大人都找不到工作,何况一个十三岁的小男孩。半个月后,路克在印刷厂找到了刷油墨的活,虽然又脏又累,可报酬却少得可怜。不久,路克听说铜很走俏,一些孩子在当年军队打仗的战壕附近挖铜弹头、拣弹壳卖钱,于是他也加入了这个行列。此后路克还送过讣告信、在车站装卸过煤球、帮墓地的送葬公司推过棺材……只要能赚钱的事,路克都肯干,他将赚来的钱都塞进一个小木桶,悄悄藏在床下面的地板缝隙里。
空闲时,路克会跑到“六只耳”商店外,看望他的老朋友——那支红爵士钢笔。每次看到路克,大胡子老板都会向他喊:“加油啊,小伙子,我会一直帮你保留你的老朋友的。”
一天晚上,睡梦中的路克被母亲痛苦的呻吟声惊醒。“是阑尾炎,要动手术”大夫说。母亲却咬牙坚持说不用,路克知道,这是因为家里没钱支付麻药钱和手术费,两个姐姐工作的缫丝厂已经三个月没发薪水了。路克犹豫着,沉默半晌,他回到房间,从地板缝隙里抠出那个小木桶,倒出了里面所有的积蓄。
母亲痊愈了,可路克的梦想破灭了。
一个暴雨之夜,路克做了一个梦,梦里自己终于得到了红爵士。醒来后,一股难以遏制的冲动弥漫在路克心中。这个冲动让路克热血沸腾,他溜出家门,走到了“六只耳”商店外。一股热血猛地冲进路克的大脑,他不由自主地拿起一块石头砸向了玻璃橱窗。然后猛地抓过钢笔,塞进口袋,跑进了雨雾里……
不知跑了多久,等他精疲力竭地坐在地上时,他的心里突然升起了巨大的负罪感,现在他虽然拥有了红爵士,心里却一点都兴奋不起来。
“我都做了些什么啊!”路克后悔了,他知道,天亮后,商店老板很可能会猜到是自己偷了那支笔,之后他会报警,自己会蹲大牢,母亲和姐姐们会以他为羞耻。最初的冲动过后,路克害怕得浑身发抖,他焦躁地在黑夜里奔跑,罪恶感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想到这里,路克去摸口袋里的笔,但是里面却空空如也,那支笔已经在他奔跑的途中丢失了。
路克失魂落魄地回到家里,一头栽倒在床上。第二天,几个警察走进路克家里,路克和十几个街上的调皮孩子都被带到了警局。不一会,大胡子老板走进来,警察让他逐一辨别每个人的脸。大胡子看一个孩子,摇一摇头,等走到路克身前,他停了下来,路克脸色惨白,浑身发抖,眼里几乎要掉下泪来。大胡子盯了路克足足一分钟,却摇了摇头,走开了。
“六只耳”商店的案子最终不了了之,正当路克庆幸不已时,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母亲给他带来了一个礼物,他才想起今天是他的生日。打开礼物,路克呆了,里面正是那晚他丢失的那支红爵士,没错,上面还有雨果的签名。
母亲告诉他,笔是姐姐们用三个月的工资给他买的,希望他能喜欢。路克大惑不解,那晚,自己不是把红爵士弄丢了吗?怎么回事呢?难道那晚自己太慌张,从橱窗里抓错了笔吗?
转眼十几年过去了,路克一家早已搬到了外地,路克也成了一名出色的新闻记者。
那年,他经过以前住的老地方,“六只耳”商店的招牌进入他的眼帘。他心里一动,停下车子,走到商店外。突然,橱窗里的一样东西让他愣住了,里面是他最熟悉不过的一样东西:一支红爵士钢笔,上面还有雨果的签名。
奇怪,当年大胡子老板不是说,世上仅有一支红爵士,它是独一无二的吗?路克满心疑惑,他假装顾客,走进店里。店主还是当年的大胡子,只是他的胡子都白了。路克指着橱窗里的那支红爵士问:“这支笔多少钱?”
大胡子瞅了路克一眼,却摇头说: “那支笔不卖,它已经有买主了。”
路克很奇怪,忍不住问:“谁是买主?”
大胡子指了指窗外,路克看到,一个十二三岁,穿着旧吊带装,戴着鸭舌帽的小男孩正趴在橱窗上,深情地盯着那支红爵士,眼神宛如当年的自己。路克心里突然明白了,他再也忍不住,大声说:“其实那支红爵士并不是雨果用过的,上面的签名也是假的,是吧?”
大胡子先是一愣,随即呵呵笑了,竟然直爽地说:
“当然,我吹嘘的都是假的,那支笔就是支普通的钢笔,在我的抽屉里,还有一模一样的十几支呢。”路克没想到他这么坦白,不禁问:“那你为什么欺骗那个可怜的小男孩,一看他就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
大胡子收起笑容,沉吟半晌才说:“我当然知道,但是我这样做,只是想给他一个美丽的梦想而已。”
“梦想?”路克问。大胡子点头:“我曾经见过很多这样的穷孩子,他们的父母很多都死在了战争里,他们性格孤僻、消沉厌世,没有梦想与希望。没有梦想的人是没有明天的,这比贫穷本身更可怕。我编织雨果的红爵士笔,只是想让那些穷孩子有个梦想,并且为了梦想,能积极地去创造自己的未来。”
原来如此!
回家后,他与母亲聊起了当年的生日礼物,那支红爵士钢笔。母亲突然说:
“其实有个真相我一直没告诉你,那支笔并没有花一分钱,而是一个大胡子老板送给我的。”
“什么?”路克张大了嘴。母亲不好意思地说:“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送给我,只是记得当时他对我说,‘你的儿子一定会喜欢的’,而且还要求我不要告诉你是他送的。唉,那个大胡子真是个好人啊,可惜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呢。”
其实,在那个他用石头砸碎橱窗的雨夜,大胡子老板早就看清楚了路克的脸,因为那时,他恰好就站在商店的橱窗后面。
摘自《读书文摘》第六期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