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的百姓抡起砖头砸向小偷(视频)。
文:悟空·随便唠叨
2010年12月11日
题记--以前的偷盗者,不仅有“小偷”、“扒手”之分,还有我们经常可以在小说、电影、电视剧里看到的“侠盗”一说。但对于今天的偷盗者一举一动,你是否真的能保持自己的那份理智?对于今天的偷盗者,你是否会抡起砖头砸向他们?
这是一段日前在网上疯传的视频,讲述的是当地几个群众在抓到两个小偷后,愤怒的他们把小偷暴打一顿,抡起砖头砸向小偷,导致一小偷现场死亡的惨痛事件。
昨天早上起来准备上班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宝马”式的摩托车不翼而飞了。在那一刹那,我知道爱车已经落入贼口,被偷走了!上一次家里被偷,公安局还没破案,现在车子又被偷了,我的心里确实是五味杂陈,而更让人郁闷的是在报110后派出所民警告诉我,这样的案件是基本不能破案的!
我想一定很多的朋友和我一样有过被偷的经历,对小偷都是咬牙切齿、恨之入骨的,巴不得小偷被抓后能得到法律最重、最严的惩罚,但现实中我国法律对小偷的处罚力度是咋样的呢?
目前,国家对小偷的处罚主要是根据《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进行的,首先是对小偷进行思想教育,希望于小偷能够悬崖勒马,提高素质,别在偷了;其次是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第三是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以下罚款;第四是构成盗窃罪的处以3年左右的刑罚。
对此,很明显前三点对小偷的处罚是属于民事处罚的范畴,对小偷来说是不痛不痒,无关大碍的,第四点对小偷来说也是无所谓的,出来以后从新再偷的可能性非常的大!所以,总的来说我们国家对小偷的处罚力度是非常轻的。而这正是造成小偷日益猖獗、嚣张的的根本原因,因为小偷犯罪的成本太小,可以逍遥自在的屡教不改,屡犯屡偷,出来后可以继续祸害人间;也正因为是这样,我国的小偷是怎么也抓不完的;而这也正是老百姓对小偷深恶痛绝,在抓到小偷的时候,会做出愤怒的报复措施的一个重要原因。
虽然在上面那个视频里“暴打小偷致一死亡”的群众做法是不对,涉嫌违法的,但从视频里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当时的他们对小偷是何等的愤怒与气愤,最终导致他们情绪失控,失去理智,做出了那样的举动。
可今天的偷盗者早已不是传说中的“侠盗”,更多的是可恨!他们不仅仅已是占有他人财物那么简单,往往是什么人的财物都敢偷,哪怕是别人的救命钱也是不会放过(在各大医院里常可见到一些病人艰难筹集来的救命钱被盗)的,我不知道那些小偷的内心还有没有作为人的基本良心,他们会不会想到偷来的那些钱对于病人是多不容易?对于这样的人,我们又怎么能够理智地去对待他们?
但是,虽然小偷很可恨,可那些小偷毕竟也还是一个人,即使他们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格,但他们的外形,他们的皮囊,依然是我们的同类,我们对待动物尚且需要同情和关爱,对待那些小偷显然也不能施之酷刑,毕竟目前法律对于他们所犯的事还不至于判死罪,但对待他们如果仅是凭一时的义愤而给予以暴制暴,为解一时之恨而不顾后果,我们自己则反而会陷入一个混乱难堪的怪圈。
所以,正如上面视频里的画面那样,虽然很解恨,但这毕竟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的,类似这一种“私刑”的运用,即使对小偷有了震慑力,让他们招认“罪行”也是暂时的,有谁能保证他们不会卷土从来?谁能保证他们不会疯狂的报复?我已经遭遇过两次小偷了,从感情上我无法同情那两个小偷,但对于那几个群众的举动,我是绝对不会支持,更不会认可的!
最后,在我们国家对小偷的处罚力度还不重、公安机关对盗窃案件重视还不够(往往不能破案)、执法力度还不严的时候,我们普通老百姓在被偷后除了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之外还能做什么?如今,在朗朗的乾坤里高喊构建“和谐”社会的口号下,作为法制社会,有关部门是不是要深刻的反思一下?
全文完,视频来源于网络。
论坛链接:论当代医生反制患者家属辱骂打揍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