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笔记51:海棠诗社
(2012-07-05 13: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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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三十七回杂谈 |
分类: 红楼笔记 |
《红楼梦》三十七回到四十二回,作者将宝黛之恋的故事放缓,作者集中描写了众女子们作诗、家宴、玩牌、游园、赏雪等几个大的活动,把贾母、迎春、探春、惜春、李纨、史湘云、妙玉、平儿、鸳鸯、香菱、刘姥姥等更多的人推上台来,以贾府活动与宝黛钗的关系共同交织,展示了贾府太太们富贵生活、小姐们的风花雪月及下人的日常生活等,把众多女子的生活和性情做了一个集中的展示。
三十七回和三十八回,通过诗社三次作诗的文化活动,让人看到这些如水的女子的清爽。第三十七回,探春发起成立诗社,以限韵门盆魂痕昏,以海棠为题做七言律诗,众人所做诗为:
探春:
宝钗:
宝玉
黛玉
半卷湘帘半掩门,碾冰为土玉为盆.
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
月窟仙人缝缟袂,秋闺怨女拭啼痕.
娇羞默默同谁诉,倦倚西风夜已昏.
史湘云(两首)
其二
诗社作诗更像一个游戏,但这些女子却玩出了文化的品味,诗也是各人性格的象征,表现出了黛玉、宝钗、探春、湘云多彩的个性。而迎春、惜春二人没有参与其中,只是做了一些活动的行政工作,表现出二人缺乏色彩的个性。
第三十八回,以菊花为题作诗,其中宝钗做了两首,黛玉做了三首,探春一首、宝玉两首、史湘云两首。
宝钗:忆菊
宝钗:画菊
黛玉:咏菊
李纨作为评委,认为黛玉的海棠诗风流别致,宝钗的海棠诗含蓄浑厚,宝钗第一。应该说李纨的评价还是客观的,但宝玉显然倾向于黛玉,认为有点不太公道,希望重新评判。李纨认为为黛玉的三首菊花诗题目新,诗也新,立意更新,推黛玉为第一,宝玉“喜的拍手叫极是极公道”,可见宝玉对黛玉之情。
而这两次作诗,黛玉和宝钗似乎打了个平手,所以,以螃蟹为题,又做了一次诗:
黛玉的诗:
宝钗的诗:
这次作诗,众人对宝钗的诗不禁叫绝,连宝玉也说宝钗写得痛快,只是众人认为讽刺世人太毒了些。宝钗平时温柔平和,但在这首诗中,却表现出宝钗内心有一种深藏不露的东西。
在这两回中,读者看到的是这些贵族小姐的风花雪夜和文化品位,其品质和才情令人叫绝。而把这两回与第九回顽童闹学堂对比,可以看出这些同龄的男子在干什么。在第九回,薛蟠动了龙阳之兴包养同学,贾瑞勒索钱财,贾蔷煽风点火闹事,贾府子弟在学堂赏花玩柳,争风吃醋,打架斗殴。众女子的清爽和洁净与众男子的污浊不堪由此可见一斑。由此,也就不难理解贾宝玉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在这两回中,也穿插了贾母、王夫人、王熙凤这些阔太太和袭人、晴雯这些下人的一些活动。在螃蟹宴中,这些主人和下人好像也没有了太严格尊卑之别,大家在一起开心的活动,那么,贾宝玉能不痴迷于众女子中,在这里,有自由、性情和人的本真。而这一切,是贾政离家出差,贾府男人从故事中集体退出后才出现的,这也是作者暗中精心的编排,还是意在突出女儿的清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