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五大句型? - 一个明显却无人戳破的谣言 -
(2017-04-23 13: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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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五大句型 |
分类: 语言文字翻译随笔 |
英文五大句型?
- 一个明显却无人戳破的谣言 -
宋国明
那天一位台湾来的年轻朋友跟我聊天,谈话间提及我开的语言学概论课,他就顺口问道,是不是教像英文五大句型之类的。我教句法多年,这“英文五大句型”以前倒还真没听说过,我就好奇相询,后来还自己到网上去查了一下,以明究竟。这不查不打紧,一查才知道,网上铺天盖地一大堆学习英语的信息都打着英文五大句型的旗号,让我好生开了次眼。
如果您还信任我对句法结构的一点儿粗浅认识,请您相信我,所谓“英文五大句型”根本不存在,不知道是哪个妄人编造出来完全没有任何学理依据的谣言。五大句型横空出世以后,弄得许多勇于讲授英语的补习班名师都奉之如圭臬,在网上讲得口沫横飞,都宣称懂了这五大句型就可以掌握英语所有的句子。我很想跟这些所谓名师说三人成虎,曾参杀人,奉劝他们不要再不动脑子地传播谣言了,初学英语尚缺乏判断能力的中小学生很容易轻信的。我欲大声疾呼,却又缺乏适合的平台,所幸在新浪我还有个小小博客,那就在这里请他们不要再忽悠莘莘学子啦。
英文没有五大句型,就像中文没有五大句型、日文没有五大句型、法文没有五大句型一样,因为所有人类语言的句法机制都允许说话者造出变化无穷的句子,无一例外。这无穷无尽的变化看似繁复,骨子里其实只有一个非常简单的基本架构:那就是一层连一层(或说反复循环)的词组结构,句子开头是最大的词组,然后再接下一个词组、再接下一个,如此层层衍生,方可变化无穷,所以若说句子的构成(syntactic structure),那只有一个,不是五个。那这网上的“五大”又是什么呢?容我先简单介绍一下坊间所谓的五大句型:
1.
看到了吗?这哪儿是五大句型啊,这不全是一个主谓结构的简单直述句吗(请注意划横线部分全同)?顶多不过是把动词约略区分成及物动词hit、非及物动词left、双宾动词gave、另外还有两个加上补语成分的(1c)和(1e)(注意:把这两句中a student和attractive说成是补语都是错的)。我们一般听到过的如疑问句、祈使句、被动句、主句、从句、复句、复合句、提升句、虚主语句、倒装句、虚拟句、分裂句、中动句、省略句等真正意义上的句型(construction),这儿都没包括在内啊。原来“五大句型”其实不过是动词粗略分类(subcategorization)的一种错误叫法,跟“句型”这个观念没有关系,搞混啦。补习班老师夸口说所有的英文句子都可以归属五大句型之一,这恐怕吹嘘得过头了,因为英文千千万万句子都不在这“五大”之列,Never have I heard such a ridiculous story(倒装一下以资证明)。“五大”充其量不过是罗列了不同类动词的一般简单直述句,而且这些句型(或动词)的分类有些不清楚,有些甚至不正确。
抛开比较复杂的句型不说,即使是简单的直述句,这几个有限的五大类动词也有很多错误,容我解释一下。我们分析句子的结构和意思,不能只看表面上的词序,同样词性词序看来类似的句子可能具有不同结构的,只看句子表面绝不是学习英文的正确途径。我在这儿直接挑(1e)这个带着所谓受词补语的句子讨论讨论。请看下例:(受词即宾语)
2.a.
(2a)和(2b)两句有完全相同的词序词性:约翰生吃牛排和约翰认为牛排贵都被“五大派”老师分析成S
+ V + O + CO句型,说形容词raw是受词the
steak的补语,形容词expensive是the
steak的补语。但两句结构真的一样吗?我们不妨测试一下:(2b)可以说John
considers the steak
与例(2)非常相似,也被误判为带有受词补语的句子还有下列几个:
3.a.
(3a)的动词是使役动词made,(3b)的动词是感官动词saw,两句动词后都是Bill leave the house,但是John saw Bill成立,John made Bill不成立;John saw it(指比尔出门)成立,John made it (也想指比尔出门)却不成立,所以很明显的,两个句子不对称,有可能是句子结构不同,也可能是动词性质不同,我们不再深入讨论,但至少不能当作同样的句型来处理,对不对?
有时候“五大派”老师还讲到宾语后出现不定式动词组(有to做标记,如to leave the house),也说是受词补语,我就傻眼了,以下这三个句子的语意和句法性质差异多大多明显啊,看不见吗?
4.a.John persuaded Bill to leave the house at once.
约翰答应比尔立刻离开。
约翰希望比尔立刻离开。
(4a)John persuaded Bill to leave the house at once约翰说服比尔离开,是比尔离开,但(4b)John promised Bill to leave the house at once约翰答应比尔离开,离开的人是约翰喔,不是比尔。把表面词性词序相同的两个句子当作一种句型来讲解,错得很离谱,若说不定词动词组to leave the house是受词补语,那只能解释得了“说服”,解释不了“答应”,因为promise这个动词保证是主语约翰离开。若说同样句型允许主词补语和受词补语两种解释,那就不包含在“五大”里面了喔。再看(4c)John wanted Bill to leave the house at once约翰希望比尔立刻离开,语意类似(4a),也是比尔离开,但是(4a)和(4c)虽然看起来词序全同,语意类似,但那就属于同一种句型吗?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只消用被动句测试一下就知道了:(星号*表病句)
5.a.Bill was persuaded by John to leave the house.
说服句变成被动的(5a),没什么大问题,但是希望句变成被动的(5b)就很不好了,这是什么情况?不管怎样,至此您应该已经看出所谓“五大句型”是个粗陋的分法,不仅对了解英文句子结构和语意没有什么帮助,还可能把不同的句子结构错误地当成同类。
请再看最后一组例句:
6.a.John is eager to please.
例(6)的三句都是常用的句子,这在所谓的五大句型里是哪一个呢?根据“五大派”老师的说法,be动词是连缀动词,那形容词eager或easy就是主语约翰的补语(主词补语)咯(见1c)?那其后的不定式动词to please是什么呢?是额外的主词补语吗?若都是主词补语,为什么(6a)和(6b)两句的语意截然不同呢?(6a)的to please 是约翰取悦别人,约翰是please的主词;但是(6b)的to please 是别人取悦约翰,约翰成了please的受词。仔细想想,那个(6b)的easy作为主词补语,好像也说不通,(6b)指John很easy吗?约翰很容易又是什么意思呢?若说约翰是个随和的人,所以easy,那(6c)里也有John is easy 那一部分,可是约翰一点也不随和,是个很容易被冒犯动怒的人啊。五大句型是不是吹破牛皮了?这里信手拈来的几个简单句子都不能涵盖或解释,又怎么能解释其他各种更复杂的句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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