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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害死猫文化 |
分类: 语言文字翻译随笔 |
为什么说好奇害死猫
宋国明
同理,英文的俗谚一般也顺口,除了押尾韵,如Haste makes waste(通译欲速则不达)之外,押头韵的也常见,如Spare the rod; spoil the child跟咱们过去老话“不打不成器“的俗谚颇为类似,这里spare和spoil的“双声”效果非常明显,说来悦耳顺口。
Curiosity killed the cat也是押头韵的说法,原来最早是英国剧作家Ben Jonson的句子Care kills a cat,指过度担心不好,莎士比亚在他的戏里也引用过。后来以讹传讹,“凶手”才演变成curiosity。为什么是猫?除了俗谚常借动物寓言之外,恐怕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押头韵,care(或curiosity)、killed、cat都以k音开头,头韵效果明显,若把猫换成狗就不顺口了。管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容易闯祸是这句话的重点,并不表示猫比其他动物好奇心更强。
把这样一个顺口好听的谚语译成“好奇害死猫”,说实话,是个生吞活剥的傻译硬译。这种硬译现在大家司空见惯,听多了自然耳朵长茧,已经不觉生硬难听了。容我举个类似但大家较不熟悉的例子做为比较:英语有个right as rain的说法,意思就是完全没问题(all right),为什么跟雨扯上关系?原因无他,right跟rain押头韵也,难道我们也译成“跟雨一样没事儿”吗?
英语的头韵不好翻译,就跟中文的俏皮话、顺口溜难译一样。盖中文虽有双声叠韵的概念,但类似头韵的双声多限于词汇的层面,如蜘蛛、琉璃、踌躇等、在俗谚与顺口溜这个层面鲜能派上用场。所以,愚见以为还是把英语的头韵译成通俗上口、合辙押韵的说法为佳。Curiosity killed the cat并不是要抹杀人类求知的好奇心,而是劝人莫多过问别人闲事,以免惹祸上身。鉴于原文的简短,也许可以说“太好奇,掉层皮”。碰上死硬派,非要把猫这个词直译出来倒也不是不行,如果语境合适,可以说“好奇猫儿,爱中招儿”,好歹让它押韵,图个维持原文顺口的趣味,未必要让猫非死不可,是吧?
今天稍得空闲,随便聊聊这个英语俗谚,肤浅之处,尚乞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