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偷你的东西,是给你面子 -再说网上剽窃文章的歪风-
(2013-08-07 03: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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剽窃文章剽窃与转载不同教育 |
分类: 生活杂谈随想 |
我偷你的东西,是给你面子
-再说网上剽窃文章的歪风-
宋国明
记得前年写过一篇短文《如此发表博文算不算剽窃》,那是看到吾友牟老师的文章被一位网名冰城某夫者盗走以自己名义发表,心中不忿而作的不平之鸣。没想到这样的事前两天竟然落到自己头上,一篇《耶鲁大学的学费终于突破六万》请参阅原文
首先请您了解,这位在新浪有现成博客的老李某刀先生并没有转载敝文,所以不能说是“转”我的文章,因为他在新浪微博上以“作者:老李某刀”为名登《耶鲁大学的学费终于突破六万》,成了发表文章的作者了, 那就只能说是偷。所以他这句话听在我耳中,实际的意思成了“我偷你的东西,是给你面子”。真是平时不显,遇事一接触,不消三言两语就可以看出一个人的素质和修养。
剽窃的定义很简单,不是自己写的文章,自己以作者名义发表,便是最典型的剽窃,这没有什么好辩的。通过各种障眼法,包括称呼文章作者为消息来源或原作者等,造成混淆,都是欲盖弥彰的拙劣手段,只能让人把剽窃者的心思看得更透彻。我去看了一下老李某刀的博客,果然,许多别人写的文章都被搜罗在他的博客里。嗟乎,为什么不学学大家,老老实实,用转载功能转载觉得有价值的博文?通过老李某刀所谓的“自己的方式”,那些他搜来的文章若再经别人转载,这些文章的作者就自然而然的变成老李某刀了。难道这就是某刀先生嘴里说的“面子”吗?不是自己写的文章却想方设法冠上作者名号,腆颜挂在众人博客里,这不是给自己争面子,这是给自己添耻辱。这么简单的道理,在美国连中小学生都知道而且很注意,难道这位标榜提供美国大学信息的某刀先生能不明白吗?
尤其让我觉得可笑的是,为什么一个惯常剽窃别人文章的人在被告知不应剽窃之时,竟敢蛮横地说,我偷你的东西,是给你面子。这恐怕是因为他行窃已久,已经丧失了羞耻心与判断是非对错的能力,认为只要大家姑息不批评,就是对的、可以的。所以我今天重复《如此发表博文算不算剽窃》请参阅原文
有一位生如夏天花朵般美丽的网友,原是我好友之一,那天我看到她博客上登了一篇介绍摄影技术的长文,很明显是转载来的,但她没有声明转载,而是当了作者,我考虑再三,忍痛把她从好友群中删掉了,因为我无法坐视自己好友剽窃别人东西,就像您若看到朋友偷东西,您没有办法夸东西好一样,您得说“你不该偷”才正常,对不对?后来我再去她那儿看了一次,发现她剽窃的文章越来越多了,令人喟叹不已,她正在走老李某刀的同一条歧路,身为一个有孩子在美国念大学的家长,这么做难道不羞愧吗?那天我在一篇文章里说到去法国南部旅游时,喝止了一个游客偷拔田里的薰衣草,网友莫妮卡夸我有勇气,其实,当是非对错很明显的时侯,也用不着太多的道德勇气,不难的。
关于《耶鲁学费》这篇文章本身,容我再多说几句:张贴一下耶鲁大学学费这样的信息,纯粹是服务,为的只不过是向家长提供一下确切的数据,驳斥那些说耶鲁学费高,穷人念不起的谣言。有人批评我吹嘘夸耀小犬宋筠,这完全弄拧了,因为奖助学金的金额计算是完全不考虑学生成绩的,这样的信息,除了自曝家贫之外,一无好处,怎么算是吹嘘呢?批评者说其实宋筠很普通,并无过人之处,这话说得很对,我自己也是一直这么认为这么说的。
我在自己的博客辛勤耕耘,记录一些生活点滴,让自己高兴,根本不在乎什么点击、转载,您愿意分享我家里这些小事,特别欢迎您常来坐坐,同喜同乐。可是如果您想剽窃,我就不乐意啦。
补记(10月1日):吾友多重身份的乐支持我的反剽窃立场,转载了本篇敝文,没想到这位老李某刀跑到乐嫂博客留下污言秽语,甚至对晚辈施人身攻击,某刀先生这些恼羞成怒后的谩骂一足以证其理屈词穷无话可说,二足以反映其人品之不堪。转载敝博小文的朋友多矣众矣,俱都文明有礼,估计见到这样的事应该都同感义愤填膺吧?如果您也认为下面老李某刀在吾友博客上的留言恶劣,有何批评指教,请别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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