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威廉姆斯到阿姆赫斯特
(2011-11-05 08:45:30)
标签:
杂谈 |
分类: 语言文字翻译随笔 |
从威廉姆斯到阿姆赫斯特
-说说翻译上的客随主便与约定俗成-
宋国明
虽说适应,但并不喜欢,因为这些校名的中文翻译是很值得商榷的。“商榷”之前,我谨先严正声明,您愿意继续说威廉姆斯和阿姆赫斯特那是您的权利您的自由,我不敢拦着,更不敢说您错,您请自便。我这里讨论的只是一些关于翻译专有名词的原则问题,随便聊着玩儿。
就算不跟着主人叫,想要自己翻译,是不是也应该用约定俗成的办法,把Williams译成威廉呢?有没有必要自己别走蹊径,译成威廉姆斯?William这个名字翻译成威廉已经有长远历史了,谁听过威廉姆?在专名William原字字尾加的s是一个不音译的词素,例如Johns Hopkins里的Johns不能是约翰斯,是约翰吧?Hopkins的s则是专名原有的一部分,所以音译出来,全名为约翰霍普金斯。Williams什么时候突然变成威廉姆斯了?真有创造力。敢问英国有威廉姆大帝?威廉姆王子吗?恕我孤陋寡闻,向来只知有威廉,不知有威廉姆;斯是加在威廉姆后头的,没有威廉姆,哪儿来的威廉姆斯?
约定俗成在专有名词的翻译上也是一个原则,比如New York译成纽约,行之多年矣,您可以不可以自己把它译成发音更忠实的“纽约尔克”,把洛杉矶Los Angeles译成洛杉杰里斯?不行吧?已然约定俗成了!我还想说说这里有个中文翻译人名地名时“宁短勿长”的潜在原则。比方说,中国地名除了少数民族之地,哪有超过三个音节的?请您告诉我,让我长长见识。当然,单音节也不行,中国古时的单音节地名现在不都加个“州、县、城、镇” 什么的,统统改成双音节了?这些潜规则对翻译外语专名有直接影响,所以英国的York必须译成两个字的约克,不能只说约,但是新约克New York就可以说纽约,York音节尾的辅音rk允许略而不译。所以纽约是个好的译名,并不是译者不会念那个字尾的rk,同理,Williams译成威廉也是个中规中矩的好译名,不是译者不会念字尾的ms,倒是硬把它翻译成威廉姆斯的人有问题,他不但不懂得译名省音的原则,也不知道尊重约定俗成的老规矩。也许他为了显示他英语发音好,管纽约叫纽约尔克?管斯坦福叫斯坦福尔德?管哈佛叫哈尔佛尔德?
再举几个常见的文理学院为例:Middlebury College叫明德学院已经几十年了,您能自己做主叫它明德伯瑞吗?Connecticut College叫康州学院,Swarthmore叫索斯摩,Bowdoin叫博敦,Wesleyan College的学生管自己昵称为Wes,所以中文是唯思学院。如果您远在国内不知道各校的中文名称,也接触不到他们的中文师生,好奇心强的可以跟他们的中文系或中文项目教授联系问一下,不然直接用英文也行,我觉得至少比自己瞎译瞎猜好点儿。
当然,如果您觉得还是威廉姆斯说着过瘾,那就威廉姆斯吧,虽然显得学问不那么大,不知Williams早已译成维廉或威廉,但我相信大家都听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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