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财经观察04:盛宣怀打“野鸡”
(2010-06-25 14:43:48)
标签:
财经 |
分类: 晚清财经观察 |
在权力面前,资本最后还是低下那高傲的头颅,而只要认可权力也是“生产力”,资本与权力就能永享鱼水之欢。
盛宣怀要打野鸡了,而且是联合自己死磕了十多年的老对手怡和轮船公司(Indo-China Steam Navigation Company,英资怡和洋行Jardine,Matheson & Co麾下企业)、太古轮船公司(The China Navigation Company,英资太古洋行Swire)一起打。
这种变化有点让人眼晕。因为,盛宣怀主持下的轮船招商局,高高举起的正是经济民族主义的大旗,要从怡和、太古这些外商的手里,以“商战”的方式夺回民族利权。如今,枪口一转,敌人成了盟友。
“野鸡”的说法,是太古轮船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大班”)严吉迪(H.B.Endicott)发明的。他在1891年写信给盛宣怀求和:希望联手“设法驱逐走江海的野鸡船,俾我三家可以独占其利”。
这些“野鸡”,就是独立于招商局、怡和及太古之外的轮船。这些大多是“洋鸡”,比如美最时洋行(Melchers)的“宝华”号,麦边洋行(McBain)的“萃利”、“华利”号,马立师行(Morris,Lewis & CO.)的“金陵”号等。因为这些“野鸡”的洋身份,盛宣怀打野鸡的行为,被后世的一些学者视为对外商战的一部分。
其实,这些“野鸡”大多是“土鸡”。在招商局成立之前,几乎每家外资航运公司中,华商都占了相当大的股份。招商局成立的动机之一,按照李鸿章的说法,就是要“使华商不至皆变为洋商,实足尊国体而弭隐患,尤为计之得者”。但是,招商局一亮相,华商们就发现自己被卡在夹板中了:根据政策规定,华商只能入股招商局,而不得自行成立独立的民营企业,而且,中央宣示这一政策将维持50年不变(即至1920年代)。权衡之后,不少华商选择伴狮(外资)同行,而非与狼(国企)共舞,因为,与狮同行,虽被盘剥,但契约受到尊重,并且在外国国旗的庇护下,受到的官方骚扰就很少。而入股招商局这类“官督商办”的企业,不仅要贴银子,还得继续做孙子,伺候那些既不出资本、也不对国家负责的官商通吃的“督办”们,同时还得应对外商的竞争,等于是双线作战。英国人赫德(Robert Hart)管理下的大清海关,就在报告中指出:“华商渴望自有轮船,这已是公开的秘密。某些挂外国旗的江海轮船,几乎全系华商所有”。
经过三年的幕后讨价还价,混战多年的招商局、怡和、太古三家,终于在1894年达成了“齐价合同”,约定三方“务要同心协力,彼此沾益,倘有别家轮船争衡生意者,三公司务须跌价以驱逐他船为是”。这是他们的第三个价格同盟,与之前那两个短命的同盟相比,这一次,他们的亲密关系保持了相当长的时间。
曾经、并且仍然高举“外争利权”大旗的国企招商局,终于联手外企,组成寡头同盟,共同猎杀那些披着“洋皮”的“土鸡”。
而“猎鸡”勇士盛宣怀,此前曾以商战民族斗士的面貌亮相。
十年前(1883年),作为中央专案组的组长,他受命进驻轮船招商局,清理清查总经理(“总办”)唐廷枢、副总经理(“会办”)徐润的渎职及腐败案,决心大,措施猛,唐、徐二人被双开,招商局被彻底纳入大清政府的强有力领导之下,盯得牢、关得住、跟得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