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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9日,国务院批准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并正式批复《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这是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又一战略决策。范围主要是:拥有深水组合大港优势,临港产业用地空间优势,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优势,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园区等开放载体优势,国际化海滨新城的城市功能优势,以及森林公园、河口湿地等生态旅游优势在内的712.5平方公里的区域。示范区的战略定位是:立足连云港,依托大陆桥,服务中西部,面向东北亚,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推动东中西地区良性互动,全方位拓展开放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以徐圩新区为先导区,建成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东中西产业合作示范基地、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到2015年,示范区建设初见成效,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能力显著提升。到2020年,示范区全面建成,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功能更加完善。
连云港徐圩新港 建设中的连云港海滨大道跨海大桥
云湖景区里的游艇码头
番禺珠江钢管厂
徐圩新区服务中心
云湖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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