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学科评价方案
(2013-11-07 09:40:44)| 分类: 雁过留声 |
小学音乐学科评价方案
一、评价指导思想:
1、教育学认为:对儿童、少年进行评价的基本视点在于“发展”二字,即用发展的眼光、从发展的角度、从儿童身心发展的全方位来考察与评价儿童。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指出:“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3、《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评价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对学生教学学习的评价,既要关心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与发展”。
二、评价原则
每位学生的音乐天赋、能力是有差异的,教师在评定学生音乐成绩时:一要依据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注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二要重视学生的自我评价与平时的表现;三要根据学生的具体的条件做出公正合理的综合评定。
三、评价方法:
根据孩子们的年龄不同,制定了各学段的具体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一、
由于孩子年龄较小,不笔试,结合教材内容选取一首歌曲,作为考核内容,要求声音洪亮,旋律准确,表情自然。根据其演唱表现给予等级评价考核。歌曲选唱曲目为
一年级:《其多列》、《听听谁在唱》、《亮火虫》、《牵牛花当喇叭》、《牧童遥》
二年级:《对十》、《阿凡提骑驴》、《大钟和小钟》、《时间像小马车》、《阿里里》
三、四年级:
采取单个演唱和打节奏相结合的形式,歌曲和节奏由老师抽查,歌曲有
三年级:《小兔子乖乖》、《采山》、《捉泥鳅》、《卖报歌》、《小螺号》
四年级:《国歌》、《歌唱祖国》、《踩雨》、《大雨 ,小雨》
评分标准:
1.学生能会唱所抽歌曲,重点考查音准、节奏。
2.学生能打出老师黑板上的节奏根据其准确程度打分。
3.根据学生上课的表现给予适当奖励。
4.学生唱歌和打节奏时有一定的表现力给予加分。
五、六年级:
五年级:《嘀格调》、《走绛州》、《唱支最美的歌》
六年级:《国歌》、《猜调》、《采太阳出来喜洋洋》、《采花》
演唱要求是:声音哄亮,旋律准确,有感情的背唱其中一段。根据笔试加演唱总成绩分为A、B、C、三个等级。(100-80为A;79-60为B;60以下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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