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4年11月22日
地点:朝阳公园
相机:SONY微单a6000 E16-70mm/F4.0
4岁的最后一天。
其实我们只是路过,原本是奔着爬树去的,真的就只是路过,乓同学却一下子被眼前的场景吸引了。这个平日里喜欢舞枪弄棒、“打打杀杀”的小男生,不敢相信,原来世间还有这样一种亦真亦假的游戏,简直太兴奋了!太激动了!
他爹,对此完全没有兴趣。他娘,对游戏本身并无兴趣,但是对于乓同学那种投入、痴迷、全力以赴时所做的各种动作,所表现出的各种神情,简直也是一种痴迷。
一开始,这位同学甚至还不知道怎么拿枪。但是每每问到他,这枪沉不沉啊?每次都是得到不加思索的回答,干脆利落:不沉!



乓妈我以自己仅有的一点“野战”知识,给他做了简短1分钟的培训:
1、要懂得攻击,也要学会保护自己,尽量不要被人打中,树、障碍、遮蔽物都可以躲藏;
2、学会团队合作。你穿绿色的,你就跟着穿绿色的跑,打穿蓝色的。
OK,GO!
于是,他的小身影就开始在战场中忙碌起来了。





一开始简直就是一片混战。
很快,局势出现了变化。
蓝方有一位爸爸加入,于是他们瞬间变成了一个有组织、有策略的队伍。
兵临城下,形势非常紧张。绿队占了不到一分钟的山头,瞬间被敌军攻占!



转移战场,再战!

乓同学很快就融入到这群大哥哥当中。赶上这个把自己当将军的胖同学在此滔滔不绝,乓同学则充当了一个最好的倾听者和配合者,哈哈。



一个多小时,小子一直托着大枪在奔跑。表现是相当的投入和活跃。
话说,看起来真的很好玩儿。不限时,打不死。子弹打光了,只要把枪举起来朝天晃一下就又可以打了。被击中后身上的红灯会亮,会震动,哈哈。




一个小时的时间,倏忽而过,金色的夕阳都来了又走了。




时间不多了,乓同学意犹未尽。
为娘真的无意有心打断你的快乐,不过我们之前说好的事情,还是不能因为一时地兴起就不兑现诺言。
恋恋不舍,承诺下次叫上小伙伴还会再来!

加载中,请稍候......